哪些項目醫保不報銷?為什麼繳納醫保如此重要?

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能解決很多的保障性問題,醫保可以使患者從這個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質幫助,極大地減輕醫療費用的負擔,破解因病致貧。

在報銷時,很多人不太明白為什麼有些藥品可報銷,有些藥品卻不給報銷,尤其奇怪自己不能報銷的藥品,為什麼同樣的醫保,別人卻可以報銷。也給不同的參保人帶來或喜或憂的情緒。

所以我們全面瞭解醫療保險的報銷範圍,醫保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我們能不能享受到它帶給我們的福利,就要看我們是不是熟知“遊戲規則”了。

哪些項目醫保不報銷?為什麼繳納醫保如此重要?

按照石家莊市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參保人員辦理了參保手續並按時足額繳費,憑社會保障卡在我市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按規定享受住院、普通門診、門診重症(慢性)疾病待遇。哪些情況醫保不能報銷呢?

一、低於醫保起付線或者高於封頂線的部分醫保是無法報銷的。

起付線指的是醫保基金的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實際發生的“三個目錄”內的醫療費用,自己要先承擔起付標準以下的費用,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再由醫保基金按規定、按比例報銷。

封頂線指的是醫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也就是參保人在一個年度內累計能從醫保基金獲得的最高報銷金額。封頂線以外的醫療費用,參保人可以通過參加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等辦法解決。

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統一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2萬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分段按比例報銷。累計金額在1.2萬元以上3萬元(含)以下部分賠付60%;3萬元以上10萬元(含)以下部分賠付65%;10萬元以上部分賠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不低於30萬元。

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為5000元,政策範圍內各段報銷比例較城鄉居民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

二、社保清單名錄以外的自費清單的藥物都是不可以報銷的。

由於醫保基金有限,不可能覆蓋所有的醫療需求,因此為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用藥需求,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支出,規範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診療等方面的管理,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健康運行,醫療保障部門規定了基本醫療保險對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報銷範圍,俗稱“三個目錄”。

參保人員使用藥品、發生診療項目或使用醫療服務設施發生的費用,如果屬於“三個目錄”內的,可以按規定進行報銷;不屬於“三個目錄”內的,醫保不予報銷。目前常見病、多發病的主要治療用藥都已納入目錄。

哪些項目醫保不報銷?為什麼繳納醫保如此重要?

三、針對ICU的重症監護病人,往往有些藥物都是昂貴的進口藥物,這些也是不能報銷的。

部分進口藥品是可以報銷的,比如:

①15種腫瘤治療藥(覆蓋肺癌、胃癌、乳腺癌、結直腸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種);

②治療心血管病、腎病、眼病、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藥物;

③兩種罕見藥:治療血友病的重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療多發性硬化症的重組人干擾素β-1b。

多數進口藥品不報銷,只有屬於藥品目錄內且目錄等級為甲類或乙類的藥品,才能醫保報銷。

四、如果患者因為意外或者交通事故所產生的醫療費用醫保也是無法報銷的。

我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規定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以交通事故為例,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的規定,交通事故等存在第三方責任人的情況,應由第三方責任人,也就是肇事者承擔醫療費用,醫保不能予以報銷。如果自行到醫院就醫時,不對醫生說明受傷的真實原因,而是讓醫生按照自己意外跌倒等原因來給自己治療並利用醫保報銷,就涉及到了欺詐騙保,是違法行為。

如果肇事者逃逸無法找到,醫保基金可以先行支付醫療費用。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哪些項目醫保不報銷?為什麼繳納醫保如此重要?

為什麼會有醫保無法報銷?醫保不是幫大家省錢的嗎?我們為什麼要繳納醫保?

醫療保險的目的是根據大數法則分散個體遇到的疾病風險,通過籌資與報銷的手段為參保人提供醫療保障。

醫療保險的“可持續”,不僅是醫療保險制度發展的顯著特徵和本質要求,也是建立科學、合理、可行的籌資和待遇政策調整機制的必然要求。

基本醫療保險可持續的實質,是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可持續。為此,要堅持“保基本”“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合理確定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政策。

籌資水平與待遇水平,要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政府、企業(社會)和個人(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適應,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不能隨意調高或降低,以保持籌資和待遇水平的可持續,最終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可持續。

在籌資水平可持續方面,要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參保者只有在依法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前提下,才能依法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保障水平可持續方面,要嚴格落實《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目錄》,科學設置“起付線”、“共付比”和“封頂線”,探索總額預付、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按人頭付費等多元複合付費方式,抑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小病不進醫保死不了人,也拖不窮一個家庭。而大病一旦進入醫保,則可能會救了一個家庭。當前的情況下,把錢投到大病患者身上更能體現醫保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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