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法官讲述:警惕杀猪盘!大庆3名女子被同一“男友”骗走22万

阅卷——

3名女子被同一个人同一个套路“套牢”,直到失去钱财,才如梦初醒

恋爱本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一旦被欺骗罩上“面纱”,不仅仅是变了性质,恐怕也会触犯刑法。

本案的3名女子被同一个人同一个套路“套牢”,直到失去钱财,才如梦初醒。

翻开案卷,3位被害人相同的经历,历历在目:

顾某,男,1998年出生,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

杜小姐说,她通过聊天软件结识顾某,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后,在恋爱期间顾某以收购二手车及维修车辆等理由,骗取6万余元,然后提出分手并失去联系。

孙小姐说,她也是通过聊天软件结识的顾某,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后,顾某以从事汽车租赁业务、购买新车投入租赁公司经营和扩大店面经营等理由,诱骗她办理了多张信用卡,套现5万余元。她还被骗用支付宝借呗和借贷平台套取现金近3万元。顾某把钱都花光后就与她分手了,并失去联系。

王小姐说,她也是通过聊天软件结识的顾某,确认了恋爱关系后,顾某用的理由也是从事汽车租赁业务购买新车投入租赁公司经营和扩大店面经营,骗她办理了多张信用卡套现8万余元。顾某把钱都花光后就与她分手了,再也联系不上了。

社交软件的出现,不仅方便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在无形中成为了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

这3位姑娘,直到“恋人”失去联系,才意识到事情的蹊跷,纷纷到公安机关报案。

随后,经过公安机关工作,顾某被抓获。

开庭——

顾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且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顾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且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2019年9月5日,龙凤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顾某犯诈骗罪,向龙凤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8月份期间,被告人顾某通过聊天软件先后结识被害人杜(女)、孙(女)、王(女)并与3名被害人确立男女朋友关系,期间顾某编造经营二手车公司需要资金等理由,骗取3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22万余元。

2019年2月18日,顾某在大庆市龙凤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顾某认罪认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被告人顾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且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顾某3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对上述事实,顾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微信转账截图、微信聊天截图、银行对账单、银行流水、被告人顾某的供述、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判决——

顾某当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依法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顾某当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

2019年10月29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被告人顾某退赔3名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

法官手记

理性恋爱,小心借钱

大庆法官讲述:警惕杀猪盘!大庆3名女子被同一“男友”骗走22万

▲龙凤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邹广斌

此案比较典型,男女朋友恋爱期间经常容易发生金钱往来,作为情感的表达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一味索取,不知去向,就要提高警惕。

大额的金钱往来,还是要问明用途,实地了解清楚,避免上当受骗,陷入温柔陷阱,造成损失。

事实上,无论各种诈骗手段如何变化,不变的都是抓住了受害者的心理需求,或是急于暴富的欲望、或是沾惹关系的惶恐、或是渴望情感的寂寞。总之是投其所好,攻其所弱,步步为营,环环相扣。

不管犯罪分子用什么手段,最后大部分瞄准的还是钱财,只要守好钱袋子,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谈恋爱,不能“饥不择食”,不能太注重“感觉”,从而放弃对对方观察、了解、检验的必要过程,要“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因为婚恋诈骗的典型特征就是先骗情再骗钱。如花言巧语取得女方信任,坠入爱河,但女孩并没有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对他的种种可疑之处也未引起警觉,在此种情况下被恋情蒙蔽理智,自愿交付了财物。

提醒恋爱中的双方,可以为交往正常消费,比如小额财物等,但当对方提出大额财物要求或者持续提出此种要求时,一定要从感情的幸福中唤醒理智,用理智唤醒警觉。

一句话,只要是频繁索要财物的“恋人”,就应警惕,恋爱也要擦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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