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指公23号 ▏关于强化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绥指公23号


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强化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时期,周边城市输入性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出现,给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新压力新挑战。为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商贸服务业开复工负面清单的通知》(黑疫指办发115号)要求,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歌厅、酒吧、舞厅、公共浴池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的经营性场所暂缓开复工。

二、要严格场所管理。对生产车间、经营场所、员工食堂宿舍等场所要进行及时消毒杀菌,加强通风等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对员工上班工作的厂区、食堂宿舍等场所,要实行严格管理,非本企业人员不得进入,体温异常未经检测排除的不得进入。

三、要严格员工管理。每天要有序组织上岗员工测量体温、消毒、戴口罩,方可入厂;用餐要实行分批错时,独立分餐,保持间距,防止聚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对有往返湖北、哈尔滨、绥芬河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和隔离政策。

四、要严格顾客管理。顾客必须佩戴口罩,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消毒的基础上方可进厂(店)。同时,餐饮企业要严格控制进店就餐人数,指导消费者隔位就餐,配备公勺公筷等。

五、要严格服务管理。鼓励预约服务、线上服务,“非面对面、非接触式”服务。

六、要严格农贸市场管理。加强进场车辆及人员管控,做到一车一登记、一人一测温;加强场内人员疏导,发挥场内专职疏导员作用;加强场内商户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

七、要严格应急处理。如发现可疑人员或遇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应对,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八、要严格管理责任。各工业企业和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按照《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绥化市有序恢复服务业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指通46号)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指导。对不具备恢复营业条件的,坚决不予营业;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风险的,坚决予以关停;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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