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望闻问切”四诊法,为社区矫正“保疗效”

社区调查评估工作作为社区矫正的前置程序,为其他决定机关使用社区矫正的重要参考依据,关系着被调查人、被害人、社会公众等各方对司法公正的认识。为降低社区矫正适用的风险性,增强社区矫正适用的准确性和刑罚执行的有效性。近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监督职责,对县司法局社区调查评估进行了专项检察工作,充分运用中医“四诊法”对现有的工作进行梳理并“对症下药”,运用检察建议发挥社区矫正监督职能。

细“望”档案,摸清调查评估工作现状

3月底,宜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到县司法局对社区调查评估工作开展以来的档案进行了抽样专项检察。检查工作主要围绕社区调查评估工作中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内容的完整度、调查结果的客观性、证据证明的扎实度、文书制作的严谨性、调查期限的严格度等。从档案检查工作中还原社区调查评估个案,发现问题。

巧用“望闻问切”四诊法,为社区矫正“保疗效”

巧用“望闻问切”四诊法,为社区矫正“保疗效”

广“闻”反馈,了解现有调查评估工作适用缺陷

在开展专项检察工作之前,宜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结合自身在社区矫正监督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接社区调查评估委托部门和各司法所,通过听取他们在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适用问题,了解清楚社区调查评估工作从发出委托到司法局开展工作、出报告,再到评估报告结论在具体刑事案件中的采用,以及最终被调查人进入社区矫正程序这一系列环节中,社区调查评估工作是否真正做到身先士卒,为社区矫正切实把好“入门关”。

精准提“问”,梳理档案中发现的问题

对于专项检察工作中在档案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并反馈给县司法局,并就提出的问题与县司法局具体负责社区调查评估工作的干警进行座谈,对现有的社区调查评估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逐项核实具体落实方法,精准提问,了解清楚档案中不能反映的缺项内容。

直“切”重点,疏通“淤堵”环节

通过专项检察工作的开展,以个案为切入点串联类似案件,对县司法局现有的社区调查评估工作模式做到全面了解后,对照现行法律条文及相关解释,明确提出现有社区调查评估工作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并针对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限期整改。对于社区调查评估工作中需要委托羁押场所调查的在押人员表现情况的问题及时发挥驻所检察室职能,促进两部门衔接。

召开专题联席会议 创机制 “保疗效”

为了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破除管理壁垒,促进司法局与看守所及各委托部门的交流与融合,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与决定机关的衔接、与监管场所司法活动的衔接。4月10日经县政法委同意,宜川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看守所工作中融合联动,召开了宜川县社区矫正联席会议,会商提升在押人员教育改造质量,规范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程序及内容。会上,对社区调查评估工作开展以来,各流转部门把社区调查评估工作在各自委托、调查、采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一列举,针对会上所提出的每个问题各部门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解决现有的法律文书规范问题、调查评估期限与办案期限冲突问题、调查评估报告内容完整性、客观性、公正性问题。对县检察院通过专项检察工作向县司法局提出的社区调查评估检察建议内容如何落实会上也做了专题研究。会议研究决定:今后,宜川县司法局对被调查人在监管场所的表现情况将委托县看守所对羁押人员羁押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县看守所根据羁押人员在羁押期间的认罪悔罪态度、遵法守纪情况、学习表现、生活表现、与其他在押人员关系等五个方面综合考量现实表现情况,向县司法局出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情况调查意见表》并附回复函,县司法局根据该意见表与其他调查内容综合全面评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是否具备非监禁刑条件的评估结论,按照法定期限回复委托部门,最终为法院是否决定对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提供客观、公正、真实、有效的参考依据。

巧用“望闻问切”四诊法,为社区矫正“保疗效”

巧用“望闻问切”四诊法,为社区矫正“保疗效”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适用,人民法院判处缓刑进行社区矫正的人数同比大幅上升,宜川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担当作为,牵头建立公检法司共管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从源头杜绝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地提高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公正性,打通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使社区矫正监管更有力度,更有底气。​​​

来源:宜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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