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穩步開展

日前,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發《福建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福州、廈門、平潭試點法院通過優化司法確認程序、完善小額訴訟程序、完善簡易程序規則、擴大獨任制適用範圍、健全電子訴訟規則,推動完善民事訴訟程序規則,進一步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方案》要求要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穿試點任務全領域、覆蓋試點工作全過程,積極拓寬糾紛解決渠道,完善糾紛解決方式,在人民群眾的改革獲得感和訴訟體驗上“做加法”,絕不在訴訟權利保障上“做減法”,切實維護人民權益。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和法定程序,在法律框架內和法治軌道上推進試點工作,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手段破解改革難題、提升司法能力,促進語音識別、遠程視頻、智能輔助、電子卷宗等科技手段的深度應用,推動實現審判方式、訴訟制度與互聯網技術深度融合。

為確保改革試點有力有序推進工作,福建高院加強統籌協調、跟蹤指導、總結評估、督導落實,通過建立總檯賬,對試點工作情況進行動態跟蹤,落實試點工作督察情況反饋、問題通報、掛賬整改等機制,確保改革實現目標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自1月15日試點改革啟動以來,試點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2.1萬餘件,適用獨任制審理一審案件2.2萬餘件,一審獨任制適用率65.93%;充分運用福建移動微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律師服務平臺,在線立案6756件,在線庭審2054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