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天水市部署开展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活动的通知》,近日,天水市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依法治市|天水市部署开展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通知要求

依法治市|天水市部署开展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今年普法工作重点,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从4月10日至10月31日,按照宣传动员、创建实施、推荐命名三个阶段的实施步骤,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力争在全市建成2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确保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工作任务落实。


要严格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县区部署开展创建工作,力争通过一年的创建,使全市基层组织更加健全完善,基层民主更加规范,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法治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要加强对已命名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指导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复查复核,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因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或因区划调整村(社区)名称不存在,起不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村(社区),按撤销或注销情况予以上报。


来源|天水普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