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宋朝女子的婚嫁之路 | 那些不為人熟知的兩宋嫁娶風俗

說起古人的婚姻,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我想到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前我總認為古人在婚姻上毫無選擇權,只能聽從父母的命令,特別是女子要“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好像特別慘!

其實,至少對宋朝女子而言,這種想法是不太準確的,真相究竟是什麼樣呢?

我恰好認識一個宋朝的朋友,她的名字叫陸定娘,讓我們一起走進她的婚嫁之路,看看兩宋時期的嫁娶風俗文化、再看看如她一樣的宋朝普通女子,從待字閨中到議婚、嫁娶,甚至是和離,都經歷了哪些事呢?

一個宋朝女子的婚嫁之路 | 那些不為人熟知的兩宋嫁娶風俗

現代 作者:千景繪

陸家有女初長成 —— 尋覓良緣

我的這位朋友陸定娘,是南宋臨安(今杭州)人,今年14歲,《宋刑統˙戶婚律》規定女子13歲、男子15歲後就可以成婚了,不過有很多士大夫都建議可以再晚一點,宋孝宗時期的進士袁採就曾建議,父母們不要在孩子太年幼的時候給他們定親,以免未來產生變數,讓兒女們處於進退兩難的境地。

北宋名臣司馬光和南宋大儒朱熹都認為女子14—20歲,男子16—30歲結婚是最合適的,朱熹就曾經因為未來兒媳婦只有13歲,而將長子的婚禮推遲了一年,等到對方14歲才成婚。

定娘生在一個商人家庭,家業中等,一家人過得安樂富足。中國曆代封建王朝裡,宋朝商人的地位是最高的,宋朝的學者如葉適、陳耆卿都提出“四民皆本”,認為士農工商這四者都是國之根本,不應厚此薄彼。

在我們的一般印象中,古代社會是很講究門當戶對的,確實,自魏晉到唐朝,一直都是士庶不通婚,士大夫階層是不和其他階層通婚的,

但入宋之後,士庶之間的界線已被突破,庶民可以通過科舉晉身為士紳,通婚自然更不在話下了。

南宋學者鄭樵說:“……自五季以來,取士不問家世,婚姻不問閥閱。” 所以,定孃的父親很想給女兒找一個有功名的讀書人託付終身。

一個宋朝女子的婚嫁之路 | 那些不為人熟知的兩宋嫁娶風俗

定娘父親的理想女婿大概是這樣的……借用一下《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劇照

怎麼找呢?那些已經有根基的士族大家還是比較難攀上,最好的對象就是那些家境一般、剛剛考取功名的讀書人,許他以豐厚的嫁妝,很多人都會動心。於是出現了宋朝特有的“榜下捉婿”之風:每到科考放榜之日,富商們便紛紛湧到榜下搶新科進士當女婿。北宋朱彧的《萍州可談》記錄道:

“近歲富商庸俗與厚藏者嫁女,亦於榜下捉婿,厚捉錢以餌士人,使之俯就,一婿至千餘緡。”

朱彧說呀,那些土豪們搶起女婿來,一出手就先是一千多貫錢,砸得寒門出身的新科進士暈乎乎的。一千貫是多少錢?按照米價折算的話,相當於現在的三四十萬,而且這個錢只算是給他的一筆生活費,真要成婚了,嫁妝更是豐厚的嚇人!

定孃的父親,也很想去榜下搶一個好女婿回來,但是掂量掂量自己的家產,哪能拼過那些大土豪呢!再說,也有很多進士是拒絕這種聯姻的,還是打消這個念頭吧。

一個宋朝女子的婚嫁之路 | 那些不為人熟知的兩宋嫁娶風俗

思來想去 定孃的父親還是沒有“榜下捉婿” 捉不起呀……

而定孃的母親則想讓她嫁給自己哥哥家的兒子,中國古代一直很流行“親上加親”,宋代也是如此除了禁止同姓堂兄妹通婚,表哥表妹、姨兄姨妹成婚的有不少,比如宋朝大詩人陸游和第一任妻子唐婉就是表兄妹。

但定孃的父親卻認為她的這位表兄人品家教有些不好,所以不同意。南宋大儒朱熹在《家禮》中就說,兩家議親,最重要的是看對方的品行和家風,只要人品賢善,就算現在貧窮,將來也能靠自己過上好日子。

正當定娘父母為女兒張羅物色的時候,媒人卻找上門來了,只見來的兩個媒人用黃布包著髮髻,穿著坎肩,手裡還拿著青色的傘。媒人的這身裝扮也是有講究的《東京夢華錄•娶婦》說:

上等的媒人頭戴蓋頭,穿著紫色的背子,只負責皇室親戚、達官貴人的婚事;中等的媒人頭戴冠子或黃色的包頭巾,身穿背子,或者只繫著裙服,手中拿著青色的遮陽傘,而且媒人都必須是兩個人一起工作。

《宋刑統˙戶婚律》說:“為婚之法,必有行媒。” 所以媒妁之言在宋朝婚姻中不僅是禮制的需要,也是法律的規定。即便兩家人本來都認識,是親戚、是朋友,但正式的嫁娶程序仍需要通過媒人。

來的這兩個媒人是想替城南的傅家做媒,話說這位傅家,父親曾參加州試得過舉人,卻一直沒考得中進士,但也算是詩書傳家了。傅家這位小郎叫傅新,今年15歲,忠厚孝順,還頗有些才名在外頭,都說他將來一定能夠高中。

所以雖然傅家經濟條件一般,定孃的父母還是挺滿意的,於是兩家開始進入議婚的程序。

一個宋朝女子的婚嫁之路 | 那些不為人熟知的兩宋嫁娶風俗

結兩姓之好 —— 議婚、嫁娶

北宋的時候婚禮有納采、納吉、納徵、親迎四個程序,南宋時又簡化為納采、納吉、親迎三個程序。

陸家和傅家這就開始了第一步“納采”,首先傅家和陸家交換了草貼,所謂“草貼”是兩家人對自家情況的一個簡單介紹,上面寫著孩子的生辰八字,籍貫,曾祖、祖父、父親的官職,母親的姓氏,陸家還要特別寫上定孃的陪嫁資產大概情況。

陸家和傅家看了對方的草貼,並找人佔了一下兩個人的八字,顯示是大吉呀!於是他們兩家又繼續交換細貼,所謂“細貼”就是列出了更詳細的情況,除了草貼上有的,傅家詳細列出了聘禮的數目,而陸家則詳細列出陪嫁的內容及數目。

這兩次交換草貼和細貼的過程中,陸家或者傅家任何一方覺得不合適,都可以隨時取消婚事洽談,風俗如此,沒有人會因此加以責怪。不過他們都很滿意,表示趕緊繼續下一步吧!

下一步該是納吉了吧?不不,宋人在此處顯出了開放寬容的一面,這個時候兩家家長請媒人安排了一次“相親”。咦?宋朝版的相親是怎樣的呢?

過程是這樣的,媒人將兩家人約到城中的一家飯館碰頭,讓定娘和傅新先彼此看一看,結果傅新對定娘一見鍾情,定娘也看傅新挺順眼,於是傅新就很開心地將一枝金簪親手插到定娘頭髮上。

這個“插金簪”也大有講究,風俗是如果男方看上了女孩子,就給她插上一根金簪,如果男方只是留下一段綵緞“壓驚”,就說明這門親事黃了。

一個宋朝女子的婚嫁之路 | 那些不為人熟知的兩宋嫁娶風俗

好了,這回陸家和傅家都開心了,準備第二步“納吉”了。

不久後,媒人就帶著傅家準備的酒、大雁、羊到來到陸家,說好將在三天後送來聘禮正式下聘。宋人《夢梁錄》記載,宋代的聘禮除了錢財之外,還有很多實物。條件好的人家會送女裝、金銀首飾、綢緞、茶葉、水果、麵點、肉類、酒等等,而比較貧窮的家庭,除了少許錢財外只送一兩匹布帛、一隻鵝、酒、茶和點心之類。

三天後,陸家果然收到了豐盛的聘禮,隨著聘禮一起來的還有正式的訂婚文書,陸家也回贈了一份禮物,有各色薄紗、絛帶、印花絲綢、玉筆架等,還有定娘自己做的一些繡品。同時兩家商議好了將婚期定在一年後。

至此,有了婚書和聘禮,定娘和傅新的婚約才算是正式定下來了,並且是受到宋朝法律保護的,任何一方違約都要被懲罰,宋朝法律還規定要在定婚三年內完婚,如一方超期無故不成婚,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婚約,當然娃娃親的那種不算。

一個宋朝女子的婚嫁之路 | 那些不為人熟知的兩宋嫁娶風俗

現在,定娘可以安心備嫁了,她的嫁妝早在交換帖子的時候就已經整理好了,她的父母將家產的四分之一給了她做嫁妝,除了錢財衣物首飾,還有不少田產。

啊?你問我為什麼是四分之一?這也是有講究的,不同於其他朝代,宋朝法律規定女兒也有財產繼承權,一般是兒子所得財產的一半。定娘還有一個弟弟,所以她得了四分之一,成婚後,嫁妝也只歸定娘一人所有,她的丈夫、公婆都無權私自用她的嫁妝。

不過,對於宋朝的窮人來說,嫁女兒真的太難了!因為宋朝流行“厚嫁”,嫁女兒一定要陪很多嫁妝,除了錢財、用具、還要陪田產,有些窮人家因為出不起嫁妝,就沒法讓女兒及時成婚。

連大文豪蘇東坡的弟弟蘇轍,都在日記裡感慨自己是“破家嫁女”,說自己為了給女兒辦嫁妝,差點傾家蕩產了,這也是宋朝一大特色了。

時間過得很快,一年轉眼過去,傅家按照約定請媒人來陸家請期了,“請期”就是敲定婚禮的確切日子,請期之後兩家就都忙起來,準備整個流程的最後一步“親迎”,也就是我們說的婚禮了。

婚禮那天,按照宋朝的時尚,傅新穿著紅色的喜服親自來定孃家迎親,定娘則穿著綠色的喜服出嫁。至於他們兩人婚禮的流程,卻並沒有什麼特別超出我們想象的地方,和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差不了太多,就不多說了,總之婚禮是敲鑼打鼓,熱熱鬧鬧地完成了。

好了,從現在起,我的這位朋友陸定娘,完成了她的婚姻大事,不出意外,她將在傅家展現自己持家的能力,安穩地過完餘生。

一個宋朝女子的婚嫁之路 | 那些不為人熟知的兩宋嫁娶風俗

再借一下《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劇照 宋人大婚的時尚是“紅男綠女”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 和離

不過,生活總是充滿意外的。有的意外是驚喜,有的就未必了,比如定娘人生的這個意外。

不知不覺,定娘與傅新成婚已經一年多了,傅新卻染上了好賭的惡習,再不肯好好唸書考功名,一開始沒錢了就偷定孃的嫁妝,後來就明搶,定娘不給就要挨毒打。在宋朝,有骨氣的男人都不會打妻子嫁妝的歪主意,當然了,妻子主動拿出來補貼家用是另一回事。

這樣的生活實在看不到希望,終於有一天,定娘回父母家哭訴,提出想要與傅新和離。以前總聽說宋朝儒家理學思想盛行,對女子名節什麼的看的特別重,北宋理學家程頤就說過:“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那定娘主動提出和離在宋朝可行嗎?

要說程頤本人根本不反對女子再嫁,他的一個侄女不幸喪夫,他父親就幫她又張羅了一樁婚事,程頤因此讚歎父親“嫁遣孤女,必盡其力”,覺得自己父親做了一件大好事,讓這個可憐的女子有了好歸宿。

那他說那句話什麼意思呢?其實這句“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本來是強調文人應該堅守自己的節操,不應該為困境而失毀高尚品德,而宋人自己並沒有拿這句話來苛責女子不能和離、改嫁。

事實上,兩宋時期,從士大夫家庭到百姓人家,女子改嫁的事件俯拾皆是。宋真宗的劉皇后、宋仁宗的曹皇后都是二婚改嫁給他們的,而宋光宗則曾將自己的張姓貴妃改嫁到民間,皇帝都這樣,民間就更寬容了。

一個宋朝女子的婚嫁之路 | 那些不為人熟知的兩宋嫁娶風俗

《宋仁宗之曹皇后》這位皇后就是二婚再嫁 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宋史學者張邦煒對南宋人洪邁《夷堅志》所記改嫁事例的統計,結果發現:

“單單一部《夷堅志》中所載宋代婦女改嫁的事竟達六十一例之多,其中再嫁者五十五人,三嫁者六人。這雖屬管中窺豹,但由此亦可想見其時社會風尚之一斑。”

至於宋朝妻子們提出合離的理由,那真是五花八門,我稍微給你舉幾個有出處的例子:

宋人李廌《師友談記》記載:有個叫章元弼的人,因為太崇拜蘇東坡了,整天捧著蘇東坡的作品愛不釋手,冷落了美麗的嬌妻,妻子陳氏表示非常不開心,便提出了離婚。

清人陸鎣《問花樓詞話》記載:北宋元祐朝樞密副使的弟弟王彥齡,因為喝醉了把岳父臭罵了一頓,結果妻子氣壞了,離婚!

宋人洪邁《夷堅志》記載:有個富商王八郎,嫌棄妻子然後自己偷偷在外面置了外室,妻子就到公堂鬧離婚,被判準離,不但分了一半家產,還帶走了女兒。

看了這些例子,你還擔心定娘和離不了嗎?反正我不擔心。

話說定娘回家哭訴了自己的遭遇,父母也不捨得她受苦,於是兩家商議妥當,由傅新出了一道“放妻書”:

“……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作為後代增嫉,緣業不遂,見此分離。聚會二親,以求一別,所有物色書之。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的官私文書中,就有十幾件唐宋時期的《放妻書》。放妻書既是宋朝法律的憑證,也是宋朝文明的表現之一。

拿到放妻書的定娘就開始收拾東西回家,除了自己的日常用品,最重要的是要收拾她的嫁妝。宋朝法律規定,女子和離時是有權利帶走自己的嫁妝的,如果因此發生糾紛鬧上公堂時,以前定親時的“細帖”, 就可以作為財產歸屬的證明。是不是還挺像我們現代的“婚前財產公證” ?

一個宋朝女子的婚嫁之路 | 那些不為人熟知的兩宋嫁娶風俗

敦煌莫高窟出土 唐宋時期放妻書

後來呢?

又是一年春日,天氣這麼好,宋朝的人們可不會辜負這大好春光,大家閨秀、小家碧玉,都打扮得漂漂亮亮踏青來了。定娘也與家人一起來遊春,路上游人如織,正是“柳外雕鞍公子醉,水邊紈扇麗人行。”

定娘自然也是那些麗人中的一個,只是不知道那邊的翩翩兒郎們,哪一個會是她未來的夫君呢?她滿心期待著 “月滿蓬壺燦爛燈,與郎攜手至端門” 這一天的到來。


怎麼樣,是否有一些出乎你意料的宋朝嫁娶民俗文化呢?


注:文中所有涉及宋朝婚嫁的法律都出自《宋刑統˙戶婚律》。

參考資料:

《內闈—宋代的婚姻與婦女生活 》 伊沛霞

《東京夢華錄》宋 孟元老


一個宋朝女子的婚嫁之路 | 那些不為人熟知的兩宋嫁娶風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