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村民強攬工程終獲刑

東南網訊 違反市場公平秩序,強攬工程是犯罪行為,終難逃牢獄之災。近日,浦城縣檢察院公訴一起強迫交易案,被告劉某被法院以強迫交易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2017年4月,浦城縣太平村村民劉某等9人,採用語言威脅等方式,以高出市場的價格,向在當地施工的某機電公司強攬升壓站土方工程中的挖土及清淤部分,工程金額為99000元,造成業主方損失33000元。同年5月、6月,劉某等人繼續以阻攔工地施工、運輸等方式,以高出市場的價格向某建築公司強攬光伏工程中管樁運輸、鐵絲網建設、電纜溝挖掘等工程,後因群眾舉報,公安機關介入調查未能得逞。

劉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夥同他人通過威脅等手段,強攬工程,強迫他人接受服務,其行為已構成強迫交易罪,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但鑑於劉某投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全部犯罪所得,自願認罪認罰,浦城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周珂維)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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