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4小夥連砸韶山10輛汽車的車窗,盜了750元財物,被當場抓獲

湘潭在線客戶端4月27日訊

(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歐陽天 通訊員 唐春斌)為了偷盜錢財,18歲青年邱某林夥同另外3名年齡更小的同夥一夜間接連砸破10輛汽車的車窗,被警方抓獲。4月24日,韶山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邱某林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婁底4小夥連砸韶山10輛汽車的車窗,盜了750元財物,被當場抓獲

2019年12月19日,婁底市橋頭河鎮邱某林與同鎮的邱某春、劉某、邱某玲等人相約採取砸汽車玻璃的方式進行盜竊,他們認為到婁底太近,作案比較危險,韶山距離適中,便選定了韶山。當晚,4人先在鎮上一臺公交車上竊取了一把破窗錘,然後又對行竊進行了分工:由邱某春破窗,劉某拿物,邱某林和邱某玲望風。次日凌晨2時許,4人騎一輛摩托車抵達韶山,先後在韶山市九龍新城售樓部門前、韶山市維也納國際酒店停車場內等多處作案,砸壞10輛汽車的車窗玻璃,共計盜竊財物750元。4時許,4人在尋找作案目標時,被巡邏民警當場抓獲。

據瞭解,該案中,邱某林為佔有他人財物不擇手段砸毀車窗玻璃,雖所盜財產數額不大,但情節惡劣,法院因此作出以上判決。邱某玲17歲,將另案處理。邱某春和劉某15歲,因未成年,將受到行政處罰。

法官提醒廣大市民,儘量將車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車場及車庫,或是有監控照明條件較好的地方。下車後要鎖好車門,不要將大量現金和貴重物品放在車內,以免遭受損失。

【來源:湘潭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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