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和新老婆結婚了,養繼女不養我,房子繼承我該怎麼做才能利益最大化?

康定全


現在有這想法就憋心裡想想就行了,別說出來。以你現在父親的偏心,最後來個遺囑,你什麼都得不到,要知道遺囑優於繼承。。。現在你父親不養你,你就自強自立養活自己。給他造成一種你不爭不搶的假象,等他死了你再訴訟要求分割遺產,這樣還能落手裡點東西。


員外員外員外


父親和新老婆?你真是讓人“開眼界”啊哈哈哈哈😄看來你還沒有懂得自己的人生定位,先自己琢磨琢磨,這個“父親的新老婆”在你的家庭中到底是個什麼角色?你只有先擺正了你自己與你父親及“父親的新老婆”之間的關係後再來談你如何能繼承父親的財產家業,併力求利益最大化,關係理不順,你父親很有可能一不高興就取消你的“繼承權”,父親是有這個“決定權”的噢。關於你的“撫養費”只是在年齡未滿十八週歲前可以向父親討要,年滿十八週歲後父母就不需要承擔撫養責任了,這些界線你應該搞清楚。


趙廣州156130073


父親再婚,養繼女不養你,在我看來本就不該養你,能夠在頭條上談家事你就是大人了,還要他養的話你永遠長不大,再說房產問題只有你父親有決定權,你只有做好自己,少煩他,在他老了的時候多盡點孝道(這也是子女應該做的)就行,至於其它的不要多想,是你的就是你的,人總是哭著來閉眼去,平淡過好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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