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人員: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有新規了

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

經濟導報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為適應電子商務、電子政務發展,規範各類電子會計憑證的報銷入賬歸檔,近期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聯合制定發佈了《關於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明確電子會計憑證報銷、管理等有關問題。

對電子會計憑證進行了界定,即為單位從外部取得的電子形式的各類會計憑證。

明確了合法的電子會計憑證、電子會計檔案與紙質會計憑證、紙質會計檔案具有同等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已經以合法合規方式進行電子化歸檔的電子會計憑證,無須再歸檔其紙質打印件。

強調單位如使用電子會計憑證的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憑證的,必須同時保存該紙質打印件的電子會計憑證原件。單位利用紙質會計憑證的電子影像等電子複製件進行會計核算,不屬於通知規範的範疇,仍應按紙質會計憑證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明確了單位可僅用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所需同時滿足的4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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