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簽名也很值錢!!!

近日,有朋友吳某收到法院傳票,有人要求他償還借款40多萬元,但吳某自己並未找誰借過這麼多錢。後經過吳某反覆回憶,原來他的朋友找擔保公司貸款時,吳某在一份空白借款合同和收條,以擔保人的名義簽上自己的名字。

吳某的遭遇,讓人想到了2015年的一則新聞報道。

你的簽名也很值錢!!!

某女大學生,畢業三年在一家擔保公司從事一份月薪3000多元的工作。

期間,擔保公司註冊成立一家新的公司時,公司負責人提出,希望該女生作為新公司的掛名股東。該女生同意後,被登記為新公司的股東。新公司成立後不久,公司負責人拿著一打材料,要求該女士在一筆貸款上簽字,並稱所有手續都已經辦好,就差該女生的簽字。該女生架不住公司負責人的勸說,便以擔保人的名義,在貸款合同上籤上了自己的名字。後,該公司無力歸還銀行9000多萬元的貸款,該女生也被起訴至法院,要求承擔償還9000多萬元貸款的責任。

我們並非明星、名人,通常情況下我們的簽名並不值錢,但該女生卻因隨意簽下自己的名義,就要以3000多元的月薪去承擔9000多萬的債務。

她簽名時,肯定沒想到,她的簽名會值9000萬元!吳某也一樣,他的簽名也可能會讓他付出40多萬的代價。

現實中,吳某和該女生的遭遇並非少數,可能是涉世未深,可能是礙於情面,但更多的是未能意識到法律風險,未能意識到自己的簽名雖然不值錢,但可能會給你帶來鉅額債務。

這些案例,警示者我們一定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如果有人再找你簽字、簽名,請按照以下建議慎重決定是否簽名:

1、涉及重大財產、債務、借款等問題時,一定要謹慎行事,不要輕信別的勸說、忽悠。

2、不要輕易在涉及房屋抵押、擔保、貸款合同或借條等文件上簽名。

3、不要隨便在空白的紙張上簽名,並將有你簽名的空白紙張提供給他人。

4、不要隨便在空白合同上簽名,否則對方可能會在合同的空白處隨意的填上對他有利的內容。

5、在辦理涉及處置房屋、車輛等事宜時,不要隨意的在委託書、授權書上簽字。

6、如果你確實需要找別人借錢,記得借條最好還是由你自己來寫,不要交給他人代勞。

7、如果合同的頁數較多,請不要只在最後一頁簽名,記得每頁都簽上你的名字,防止對方偷樑換柱。

8、如果確實要在相關文件上簽名,記得簽名後寫上簽字的日期。

你的簽名也很值錢!!!


雖然簽名是小問題,雖然我們的簽名不能賣錢,但你隨便的一次簽名,可能會讓你從此背上鉅額債務。在這裡還是要鄭重地提醒大家,簽名有風險,下筆需謹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