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樓上往下扔東西,如何來維權

小區樓上往下扔東西,如何來維權

近幾年頻繁出現“小區樓上扔東西,砸傷人”的新聞,不僅造成整個小區的恐慌,還給被砸到的人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和災難。下面我從法律的角度為大家分析一下,當面對小區高空拋物時,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小區樓上往下扔東西,如何來維權

高空拋物砸到人,屬於民事侵權。其次,如果是故意砸某一個人,嚴重的還會構成故意傷害罪。

首先,高空拋物,如果確定是由某一個住戶家中扔出來的,這就直接由該住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被砸到的人的醫療費、康復費、交通費等等,對精神造成嚴重損害的,還應當賠償精神損失。

具體責任由該套房子的所有權人承擔,假如這套房子租出去了,那租客為該房子的使用人,由該租客承擔責任。如果該房子有管理人,那就由管理人承擔責任。

小區樓上往下扔東西,如何來維權

小區樓上往下扔東西,如何來維權

其次,就算不能確定具體是從某個住戶家中扔出來的,也是需要有人承擔責任的。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只需要滿足四個條件:(1)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物品。(2)無法確定具體加害人,只能確定可能的加害人。(3)受害人受有損害。(4)拋擲物品或墜落物品與損害之間有因果關係。

滿足上述四個條件,如果不能確定某一戶住戶,那就由該棟樓所有住戶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其他住戶可以通過證據證明自己不可能是加害人,也即拋擲的物品不可能是自己拋擲的,比如當時自己一家人都旅遊去了,可以提供機票、賓館訂單等;再比如家裡只有自己,而自己在開會,由公司同事提供證言。

那麼其餘不能提供證明的住戶就要承擔責任了,那就會有人說,這樣的話,不是大家為一個人“背黑鍋”嗎?是的,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而法律這樣規定的目的就是,加大處罰對象的範圍,當每一個人嚐到苦果後,就不會再往下扔東西砸人。其次,當大家背了一次“黑鍋”之後,就會多長個心眼,比如房頂裝監控,來揪出這些隱藏的害群之馬。

當然,法律也不是那麼的無情,法官會根據每一住戶的經濟情況,受害人損失的大小等等,儘量的讓大家合理的承擔責任。法律也是人來制定的,而人又是根據社會現實情況來制定的。如果社會上不發生這個情況,也不會制定相應的法律來管控。所以,從根本上來說,大家要有一個公共安全意識,提高自己的素質,共同來維護小區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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