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銅川市王益區法院快審銅川市市首例涉疫類電詐案

4月22日下午,王益區人民法院依法適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我市首例涉疫類電詐案,以詐騙罪當庭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責令其將違法所得退還被害人。該案同時在中國庭審公開網公開直播。

【案件】銅川市王益區法院快審銅川市市首例涉疫類電詐案


經查明,2020年2月19日至3月5日,被告人張某在其微信朋友圈發佈有口罩等防疫物品出售的虛假信息,被害人史某看到後便聯繫張某購買口罩,其以微信轉賬方式收取史某8700元。到案後,被告人張某自願認罪認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疫情期間虛構事實,利用網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張某利用互聯網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在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期間故意犯罪、具有犯罪前科,應當從重處罰;但其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罪行,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從輕處罰,故採納公訴機關量刑建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被告人張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疫情當前,遵守法律法規和防疫管控要求,是每個公民行為的底線。本案是我市首例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審理的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刑事案件,我院自受理該案件到開庭審理,作出判決,全部流程在一天之內完成,表明了王益區人民法院在特殊時期對涉疫情刑事案件從重從嚴從快打擊的決心,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阻擊戰營造有利的社會環境。

來源丨王益法院頭條號

編輯丨銅川市委政法委宣傳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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