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紀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新華社長沙4月27日電(記者譚暢)永州市質安監站近半數人員違紀,常德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隊以辦公用品、印刷費等名目報銷菸酒費用……日前,湖南省紀委對近期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被通報的典型問題還包括張家界市民政局組織退休幹部變相公款旅遊問題;益陽市供銷合作社超標準購買公務用車問題;邵陽市農業技術管理處違規舉辦單位十週年慶典活動問題。

據通報,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永州市質安監站有27名幹部職工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禮金,涉及中心城區32個項目,總金額6.07萬元,違紀人員佔該站總人數42%。永州市住建局黨組成員石先波作為分管市質安監站的領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一崗雙責”要求不到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永州市質安監站黨支部書記、站長鄧新茂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擔當、不作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違紀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違紀資金予以退繳。

2016年至2018年,常德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隊在公務接待中用公款購買、使用菸酒,並以辦公用品、印刷費等名目報銷菸酒費用6.13萬元。常德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易惠權,副支隊長、工會主席潘文輝和裝備行政科科長鬍斌等3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7年8月,張家界市民政局與當地某旅行社簽訂退休老幹部“外出學習考察”合同,並支付了36人的考察費共計10.8萬元。2018年2月至12月,30名退休幹部職工先後使用了該筆費用,其中24人用於外出旅遊,6人用於個人或家庭支出。張家界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登勝和時任人事科科長楊松柏2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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