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MI”酵素、膠原蛋白肽: 多級代理制度或涉嫌傳銷

近年來,隨著人們對健康的重視,各類酵素、膠原蛋白等產品也異常火爆。然而,當前市場魚龍混雜,競爭激烈,部分商家不惜誤導消費者。近日,中國網財經記者在走訪線下商超時一款名叫“LUMI”的產品引起了記者的注意。

公開資料顯示,“LUMI”品牌主體為上海雷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雷霆科技”),成立於2012年,前身祿美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呂楠。2017年1月22日,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為上海雷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轉讓方式為集合競價轉讓。主營 Lumi 品牌的健康營養食品及化妝品的研發、委託生產及銷售。

2019年半年報披露,公司實現營收6889萬元,同比上漲14.86%;歸母淨利潤713萬元,同比上漲34.86%;期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972.36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74.10%;主要原因:首先由於銷售量加大,採購量也大幅度增長,採購金額較上年同期增長1366.49萬元;其次,新客戶應收賬款賬期較長,造成現金流量淨額較上年同期下降。

或涉誇大宣傳、多級代理制度

近日,中國網財經記者走訪屈臣氏時發現,一款名叫“LUMI綜合發酵蔬果飲料”的產品包裝上的配料表顯示有多種蔬果名稱,與此同時,僅標註總經銷及保質期、生產日期,除此之外,並沒有發現該產品的生產商、產地、或受委託商等內容。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號等也沒有標識。

LUMI”酵素、膠原蛋白肽: 多級代理制度或涉嫌傳銷

LUMI綜合發酵蔬果飲料配料表

隨後,中國網財經記者聯繫到一位“LUMI淨酵素”代理商,從該代理商的朋友圈注意到,“LUMI淨酵素”產品在宣傳時宣稱具有“保肝護胃、消炎抗菌、提高免疫、分解脂肪、纖體瘦身、祛痘祛斑”等功能。但中國網財經記者也並未從產品外包裝上發現保健食品文號和“小藍帽”的標識。

現行法規框架下的保健食品主要分為兩類,營養素補充劑和聲稱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中,具有特定功能的保健食品,目前可聲稱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種。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獲得批准註冊的保健食品文號和“小藍帽”標識方可上市銷售,否則就應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罰。

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執行副會長曆梁秋指出,酵素產品目前主要通過微商、電商銷售。其中也是不乏有正規企業,銷售質量較好的食品產品。但也存在誇大宣傳,虛假宣傳,甚至以次充好,非法添加等違法違規現象。這些銷售行為亂象多、危害大,營銷人員甚至沒有也不願意深入瞭解我國保健食品的相關法規,對營養健康知識、產品科學原理、消費知識一知半解,他們只把心思用在“營銷”上,這種缺乏誠信的行為違背了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則,毀了企業、坑了消費者、傷了正規的保健食品產業。

之後中國網財經記者在通過與該代理商交談了解到,“LUMI淨酵素”目前招收代理經銷商含有五級代理制度:零售級別,拿貨1盒需248元;總代級別,拿貨3盒需624元;黃金級別,拿貨1箱需3384元;鑽石級別,拿貨6箱需18144元;創始級別,拿貨16箱需42624元。

LUMI”酵素、膠原蛋白肽: 多級代理制度或涉嫌傳銷

“LUMI淨酵素”代理制度表

中國網財經記者就此向雷霆科技發去問詢,但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覆。

《禁止傳銷條例》第二章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年10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佈行政判決書駁回上海雷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淨”、“酵素”商標註冊申請。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不得作為商標註冊。法院認為,雷霆科技不足以證明訴爭商標經使用已消除了相關公眾誤認的可能性。

楊冪、朱丹曾代言 產品效果頻遭質疑

據瞭解,明星楊冪、朱丹都曾為該品牌代言。LUMI膠原蛋白系列產品早在2013年就登上了央視焦點訪談,焦點訪談在播出的“膠原蛋白的美麗神話”報道中提到:“廣告轟炸,明星代言,膠原蛋白的銷量大增。一瓶售價一二百元的膠原蛋白,成本不過二三十塊錢。商家們大都宣稱,他們的產品可以直達肌膚,補充營養。可在專家眼裡,這種膠原蛋白的營養價值還不如雞蛋和牛奶。”

LUMI”酵素、膠原蛋白肽: 多級代理制度或涉嫌傳銷

焦點訪談“膠原蛋白的美麗神話”報道截圖

雷霆科技就此事表示,2013 年 7 月,焦點訪談報道了膠原蛋白沒有效果的新聞,導致公司膠原蛋白產品受到牽連,銷量一度萎縮,輿論對於某類產品的不當評論及大眾的迎合會導致一定的相關市場波動,進而可能使某類公司產品銷售出現斷崖式下跌,這樣的輿論氛圍一旦形成會對公司的主營業務及某條業務線造成一段時間的打擊。“上述風波後,公司一直致力於把產品做好,公司的主打產品膠原蛋白在消費者中仍然有較好的反饋。”

另外,2019年9月,《消費者報道》向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送檢了8款熱銷的膠原蛋白產品。檢測結果顯示,由於缺乏人體必需的色氨酸,膠原蛋白氨基酸評分普遍較低。Lumi、康恩貝等7款產品得分均為0,說明膠原蛋白本身營養極為不均衡,多大程度上能被人體吸收利用要打上問號。

著名營養師王興國撰文指出,因為人體的膠原蛋白是在遺傳基因(DNA)的指導下在細胞中合成,利用的是各種食物蛋白分解所提供的氨基酸,而不是這種蛋白或肽本身。吸收率和利用率是不相同的概念。

LUMI”酵素、膠原蛋白肽: 多級代理制度或涉嫌傳銷

《消費者報道》檢測8款膠原蛋白氨基酸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副教授範志紅也撰文表示,商家口中的食物膠原蛋白無法被人體胃腸消化,非要吃“膠原蛋白水解物(肽)”的說法,多少是有商業忽悠嫌疑。

該媒體報道稱,消費者不妨換位思考一下,如果膠原蛋白生產商家真的做了美容功效實驗,那這些產品應該貼上“藍帽子”成為光明正大的保健食品,而非普通的飲料。

而且LUMI天貓旗艦店在“Lumi膠原蛋白口服液態飲”的產品參數中也明確顯示該產品沒有國食健字號。

LUMI”酵素、膠原蛋白肽: 多級代理制度或涉嫌傳銷

LUMI天貓旗艦店截圖

“LUMI”品牌下的另一款產品“納豆複合軟膠囊”就曾因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被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判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法院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禁止生產經營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納豆複合軟膠囊應屬膠囊類產品,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表A.1中規定的紅曲米可添加的食品品類並未包括該產品,因此該產品添加紅曲米為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作為涉案產品的銷售者,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搜索發現,目前該產品已從其官方網站下架。

雷霆科技在2019年半年報中曾提到,2015年4月,修訂後的《食品安全法》、《廣告法》正式頒佈,對食品行業(尤其與保健食品相關)的宣傳管理也日益趨緊,導致業內公司在宣傳推廣上受到一定影響。舉例來說,受國內現有法規的約束,國內的膠原蛋白產品不能明確說明其功效,在措辭方面較為隱晦,存在擦邊球的風險進而影響市場推廣及獲客。此外,由於是否違反食品廣告宣傳的規定主要由主管機關自由裁量,所以食品公司在宣傳時都存在潛在因食品廣告受處罰的風險。同時也承諾,公司在發佈廣告時均會進行審查,實事求是,避免出現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避免 欺騙、誤導消費者。

中國網財經記者在搜索時還發現,雷霆科技在申請新三板掛牌時,就披露了公司及子公司的4起行政處罰。其中三起都涉及誇大宣傳、虛假宣傳,違反了《廣告法》。

中國網財經將持續關注雷霆科技“LUMI”的產品宣傳和營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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