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一早,29歲的程某來到了沈家營派出所。
此時的時間為清晨6時許,街道上沒有多少人。
程某一進值班室,便咬牙切齒地說:“我的金項鍊被一個女的偷走了!”
戴在身上的物品被偷,按常理不大實際。接警民警陳勇還有些疑惑:“你怎麼這麼確定,有證據嗎?”
程某一步步回憶起頭天晚上發生的事情,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18日晚,程某在某社交軟件上搜索到一名女子。雙方很快添加了好友,並約好以800元一晚的價錢,前往沈家營附近某賓館交易。
過程中,程某曾摘下自己的金項鍊,隨手放在浴室中。
事後,程某先行離開。
可不久,他發現自己的金項鍊不見了,便試圖聯繫女子,沒想到女子已將其拉黑。
陳勇根據程某提供的信息,在一短視頻平臺找到了女子的賬號,最終確認了女子的身份信息和家庭住址,並依法將其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審查,女子姓秦,今年40歲。當晚,秦某與程某交易後,看見程某的金項鍊落在了賓館,一時見財起意,順勢盜走了程某的金項鍊。
秦某將金項鍊歸還給了程某,但因涉嫌賣淫、嫖娼,秦某和程某均被行政拘留並處罰款500元。
(東楚晚報記者 陳子才 通訊員 葉至至 楊嬌 編輯 仵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