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然氣體制改革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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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然氣體制改革再提速

繼推進省級管網改革後,浙江在短短兩個月內再度發力天然氣體制改革,引發行業關注。

日前,浙江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印發《2020-2021年浙江省管道天然氣上下游直接交易暨管網代輸試點實施方案(試行)》,啟動管道天然氣上下游直接交易,並提出2020年全省爭取管道天然氣上下游直接交易規模30億立方米以上,降低成本3億元以上目標。

受訪人士指出,浙江現有統購統銷模式與天然氣體制改革背離,隨著天然氣消費量的增長和工商用氣佔比的提升,以及大工業用戶的不斷出現,燃氣用戶自主選擇資源方和供氣路徑、減少供氣環節、降低企業用氣成本的呼聲愈發強烈。

“在天然氣產業改革大背景下,直供不可一刀切,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最重要的還是降低產業鏈各環節的成本,實施‘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提高其替代其他能源的經濟性。” 陝西燃氣設計院原院長郭宗華對記者說。

現有運營模式與價改背離

我國天然氣區域管網運營大致分為三類,開放型及允許代輸區域管網運營模式下,上游供應商與下游用戶可以直接談判。“這兩種情況供應商對於氣源使用及供應瞭解和預判更加直接,減少對接成本,有利於形成競爭的市場氣價。”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授劉毅軍對記者說。

第三類是以浙江為代表的統購統銷模式,省管網公司相對區域上游供應商、下游用戶均形成壟斷,天然氣供應商不能與下游用戶直接交易。礙於此,浙江省天然氣市場發展滯後,在無法直供的情況下增加了輸配成本,抬高了終端用戶氣價,對天然氣市場發展形成一定製約。而鄰省江蘇採用開放型模式優勢突出,終端用戶價格較低,市場發展良好。

中國石油經濟技術研究院天然氣市場研究所主任工程師段兆芳也指出,輸配價格不合理導致部分市場的不公平競爭。“以浙江省湖州市為例,該市與江蘇省臨界,兩省的工業企業僅一路之隔,但用氣價差卻達20%左右,直接影響用戶企業的競爭力。為降低用氣成本,用戶希望通過上游供應商直供的訴求強烈。”段兆芳指出。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測中心高級經濟師劉滿平也表示,統購統銷阻礙了浙江天然氣消費利用,而浙江的下游市場僅自貿區油氣企業就達6000多家,公平開放需求巨大,浙江因此加速推進天然氣體制改革。

另一方面,浙江受限於天然氣管網,天然氣供應在需求旺季常常因受上游影響而限氣。浙江欲打造寧波舟山LNG(液化天然氣)全國登陸中心,方便進口LNG在浙江登陸。改革也是為佔據上游資源從而降低用氣成本,通過管網為周邊服務。

“浙江天然氣市場改革舉措超前,雖然步子邁得有點大,但仍是積極的嘗試。最終能否形成具有競爭性的市場氣價,上游參與積極性和活躍度十分關鍵。”劉毅軍說。

新華社經濟分析師裴紫葉也認為,浙江管道氣源和LNG接收站對於“四面來氣”的浙江來說,如何綜合考慮上游氣源質量和進氣成本、競爭主體意願是否強烈、中游管輸距離和運維成本如何計算、下游市場購買力水平和用戶類型如何界定,浙江政府仍面臨不小的考驗。

氣價居高,城燃難“背鍋”

上下游直接交易其實是燃氣產業鏈不同環節之間利益的一次調整和再分配,是市場化改革的必然趨勢,會引發一系列的矛盾和問題。“繞開”城燃的上下游直接交易,真的能降低用戶用氣成本嗎?

市場化價格機制的形成取決於市場競爭活躍度。“但是否降低價格要根據雙方競爭,賣者積極性不高,數量相對較少,就難以降價。”劉毅軍說。

“終端氣價高,責任不全在城燃,這與產業鏈各個環節均有關係,上中下游誰也別埋怨誰。”郭宗華對記者說。

“上游氣源供應商綜合氣價成本不透明,意味著想象空間太大。這導致天然氣淡季漲價、國產氣在很大程度上中和進口氣價後的氣價不降反升等現象無從解釋。”某天然氣市場資深人士說。

而中游很多省管網公司為維護自身利益以政策手段限制地方城燃直接接入上游門站,坐收管輸費。加之配氣價格成本監審落實不到位,造成省網價格不清晰,導致氣價處於高位。

當前不同省份管網公司劃片為界,管道之間沒有聯通,已形成區域壁壘。由於省級管網之間的壁壘,低成本氣源難以直達用戶。“應打破輸配氣的區域壟斷格局,將選擇權交給終端用戶。”段兆芳指出。

從下游來看,城燃配氣價格監審的逐步落地,其准許收益率都被控制在7%左右,氣價空間被嚴格限制和壓縮,同時氣價體系和交叉補貼問題未能理順,氣價難以形成市場化競爭價格。“因此氣價問題不能全部歸咎於城燃,上中下游均有不暢環節。” 上述資深人士認為。

不置可否的是,目前終端用戶選擇直供、直銷的渠道不暢通,較大部分仍受城燃特許經營權限制,導致了天然氣市場營銷多樣化發展進展緩慢。“上下游直接交易,有利於降低終端購氣成本,也倒逼城市燃氣公司提高服務質量和提升內部管理能力。”郭宗華說。

加強監管,培育穩定市場

在推動市場化價格機制的同時,加強管輸費監管,培育穩定的天然氣市場尤為重要。

受訪專家一致認為,地方政府須嚴格“兩管”,一是嚴格監管區域管輸費,明確輸配定價成本構成、歸集辦法以及主要指標核定標準,清晰界定管道企業合理利潤水平,嚴格管道成本監審。二是嚴格執行天然氣管道規劃,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及社會資本參與區域輸配管網建設,為市場開發和區域管網公平開放提供基礎設施保障,保持合理利潤,推進行業科學有序發展。

在郭宗華看來,除加強監管外,上下游開放競爭離不開穩定的天然氣市場環境。

培育穩定市場,在供給方面,應實行“房屋政策”,即高峰(天花板)和低谷(地板)期價格、供量有限調節。“天花板價防止漲價幅度過大,以保護消費者利益。地板價防止惡性競爭,以保護產業平穩發展。”郭宗華說。

房屋的四堵牆是指在用氣高峰限制甚至中斷部分工業用戶,並給與適當補償或在低谷時期降價供應。“此規則是解決冬季氣荒的最有效最根本的手段,有利於產業鏈上的各方均衡、連續、穩定發展。”郭宗華指出。

受訪人士均表示,價格合理,穩定供應,只有天然氣產業鏈融合發展,天然氣體制改革才能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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