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法院程委法庭成功化解一桩长达三年的土地纠纷案

近日,博野法院程委法庭成功化解了一桩长达三年之久的土地纠纷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石某某与王某某同系程委镇南板桥村民,二十六年前石某某的丈夫帮着找王家丢弃的毛驴时不幸遇车祸身亡,王家深表歉意并感念石家恩情,多年来两家和睦相处。1996年秋后,在没有采取任何形式约定经营方式和具体时间前提下,双方协商将各自一块承包地(石:2.8亩,王:3.0亩)互换耕种,调换后双方相安无事二十多年,至2017年麦收后,因为土地确权,王某某认为自家地多,要求将原地换回确权耕种,石某某不答应。为此,石某某两次播种玉米,都遭到王某某的阻拦,致使石某某耕种的土地荒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纠纷发生后,经程委派出所、镇政府、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无果,至2019年10月石某某来到程委法庭求助。受理纠纷后,法庭人员对这桩特殊积案非常重视,在翻阅资料、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八次接触交谈,五次走访调研,由于双方亲属干预,当事人主意不定,至2020年春节仍未有结果。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做好调解纠纷工作是最好的服务民生。当前正值春耕播种最佳季节,调解员李国安、郭广祉同志重新分析制定了调解方案。这桩案情,虽然是土地纠纷,但深层掺杂上了两家的恩怨纠葛,导致久拖不决。调解员决定采取逐个击破的方针,对双方家人轮流单独做工作,将情、理、法巧妙的融为一体,深入浅出的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各自退让一步,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换回土地交由各自耕种,王某某补偿石某某3000元的经济损失。这起长达三年的土地纠纷案终于妥善化解。看着双方当事人紧握调解员的双手深表感谢的画面,全庭人员感到无比的欣慰。

博野县法院程委法庭成功化解一桩长达三年的土地纠纷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