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幹部四處行騙 20多年後落網獲刑

順慶區男子蒲某, 曾於1994年先後冒充軍分區和人民銀行幹部,以單位搞建修為由,分別騙走兩家店鋪共價值4萬多元的電線和三層板,負案在逃24年落入法網。日前,順慶區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了判決。

1994年1月18日, 蒲某夥同沈某,來到順慶區涪江路明某的電器經營部,二人冒充軍分區幹部,謊稱單位搞建修,需要各種電線,騙取明某電線347圈,價值16100餘元。二人與明某談好價格和數量後,由蒲某用車將電線運走,沈某則假裝陪同明某到銀行轉賬。到銀行後,沈某乘機將明某甩掉。 蒲某和沈某將騙到手的貨物銷贓後獲得贓款12000元,二人分贓後耗盡。

1994年4月19日, 蒲某夥同沈某、彭某竄至順慶區人民北路白某的建材門市部, 蒲某冒充某人民銀行幹部,謊稱銀行裝修需要500張三層板(共價值26500元),後三人根據事先分工,由蒲某租車上貨, 彭某押貨往高坪方向逃逸,沈某帶白某到銀行轉賬,中途將白某甩掉。 蒲某等人將騙得的三層板運往營山銷贓。案發後,公安人員追回了472張三層板並退還白某。 同案犯沈某和彭某被警方抓獲,並被判刑,而蒲某則逃亡了20多年。

2018年11月29日, 蒲某因網上追逃被抓獲。

順慶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蒲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蒲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當庭認罪悔罪,並退清了全部贓款,可從輕處罰。近日,該院一審依法判處蒲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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