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上訴不加刑的哈

有人擔心,上訴之後會被操作的問題。

我再強調一次哈:法律明文規定,上訴不加刑。

一般來說,一審完了以後,在二審(或之後)會加刑有三種可能。第一、檢察院抗訴;第二、漏罪;第三、一審判決結果被推翻,發回重審。


一般來說,上訴不加刑的哈


先說第一種情況,檢察院抗訴。

檢察院的抗訴和被告人的上訴在規則上是公平的,都是一審判決之日起,10天之內可以提出,過了這個時間段就不行了。

通常我們在裡面看到的是,請了律師幫忙辯護的人會在一審之後,讓律師來看守所一趟,一方面是跟被告人溝通要不要上訴,另一方面是打探檢察院有沒有抗訴。

這裡面有個時間差,假設檢察院提出了抗訴,檢方是馬上辦理相關手續的,但是抗訴通知並不會立刻送到被告人面前,有時候會耽誤幾天。所以方便的話,最好是跟律師確認清楚。

抗訴的原因有很多種了。總體來說是因為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滿意,具體下來的理由,可能是關鍵證據沒有被認定、量刑不合適,或者是相關訴求沒有被滿足等等。

對於被告人來說,如果真的是面臨著檢方的抗訴,其實也沒有什麼好擔心的,該說啥說啥,該面對啥就面對啥。白的黑不了,黑的也沒法洗白,要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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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情況是一審過後,辦案機關發現被告人有漏罪的可能。

這個比較好理解了,很多老油條犯事兒都不是偶爾為之,很多人是慣犯,但是當時只被抓住了其中某個行為。一段時間的調查過後,警方發現被告人有其他的犯罪行為,於是會向公訴機關和法院提出來,申請推遲起訴和判決,等調查清楚過後併案處理。

我在裡面見過幾次這樣的狀況,多發生於盜竊、販毒和詐騙之類的。

對於被告人來說,依然是不必想太多,做錯了要認,耐心等待審訊審判就好。


一般來說,上訴不加刑的哈

第三種是發回重審。

這種事情就比較尷尬了,重審意味著原來的程序幾乎要重新走一遍。大家在新聞上看到的,“XX案件在X年X月之後仍未判決”的字眼,基本上就屬於這種情況。

發回重審的話,案子一般會拖得比較久,幾年是正常的事兒了。不過話說回來,我所見過的案子,就算走正常程序也要個一兩年,比如我的案子就是1年半才判下來的,如果要上訴,這個時間還要長得多。

我親眼見過的等得最久的是4年半還沒判下來,最後到底是什麼時候判的,連我也不清楚了,因為那時候我已經不在了。

所以說發回重審是大家都不願意碰到的情況,特別是有可能被判無期及以上的,案子拖得越久就意味著“硬座”的時間越久。


一般來說,上訴不加刑的哈


歸根結底吧,還是不要去犯罪。一旦進了裡面,或者是立案走了程序,這個時間就不由得你來左右了。

在看守所的日子並不好過,除了等待還是等待。相對應的,家人的日子也不好過,也只有等待。

在這個等待的過程中,焦急、憂心、互相亂想是無法避免的情況,隨之而來的是各種各樣的衍生問題。時間能癒合一切,可是時間也能擊敗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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