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叔同的“是字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引申来谈佛教 禅宗与书法

“是字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这句话,是近代新文化运动先驱者,著名学者李叔同,在谈及如何写好书法时所说的一句话。

李叔同这句话是借用了《法华经》里的一句经文。这句话在《法华经》中的原文为“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意思是佛法是高深莫测,不可思议的,不是凡夫俗子仅靠思量就能够理解的。

李叔同将此句经文作了一字改动,变成“是字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他说:

“写字也是要非思量分别,才可以写得好,鉴赏艺术,也要离开思量分别,才能达到艺术的最上乘的境界。”

不思量分别的意思就是:不要去分别,不要去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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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练好书法要多练习,多读碑帖,就自然可以写得好,这个道理人们都懂。但这只是普通的方法,如果想在书法或其它艺术上取得更高的成就,达到更高的境界,那需要怎么做呢?李叔同用佛教思想作了回答,那就是:“不要去分别,不要去思量。一心湛然,阒尔无寄,一心不乱,妙法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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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早期书法

李叔同的书法艺术思想深受佛教思想所影响,他认为如果每个人永远都处在自由自在,纯洁清净的状态,就能够得到永久的安乐,永久的自由,永久的纯洁。搞艺术也是如此,要以一心不乱,进入非思量分别的状态,才能达到艺术上的至高境界。他认为最上乘的书法,是从学习佛法中来,佛法学得好,对写字也会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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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中晚期书法

李叔同精修佛律,法名演音,号弘一。他承传了南山律宗,被尊为第十一代祖师。弘一法师对书法艺术有独到的理解,他以书法广结善缘,思想上有更高的意境。南山律宗是佛教八大宗派之一,而弘一法师对书法艺术“是字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的观点,也代表了佛教对书法艺术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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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晚期书法

从弘一法师各时期的书法中,我们可以看到佛教思想对他艺术风格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其雄健有力的书风在佛法“一切皆空”的教诲下,变得简洁纯净,体现了佛家所给予他的超逸的处世态度。

在中国佛教中,不同的宗派在修习佛法上的差别比较大,对佛法的理解也各有不同。这八大宗派中与书法联系最为紧密的当属禅宗。

禅宗是中国独立发展出的佛教宗派,菩提达摩的禅法发展到隋唐时期的五祖弘忍之后,才形成了禅宗。中国禅宗和传统的印度佛教禅宗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著名学者胡适在谈到两者间的区别时认为:印度禅法是渐修,而中国禅法是讲究顿悟。前者是从静坐、调息以及四弹定、五神通等修禅方式来达到虚无的梦想和境界。而中国禅宗思想则更接近于哲学思想,不讲究修身而注重修心。认为修行是通过各种方式都可以进行的,劳动和实践可以修行,生活中的行走立卧也是修行。

可以说,中国禅宗所追求的是一种极聪慧极高深的境界。它的很多禅义观点都充满了哲学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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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禅宗相对于传统佛教的一个重大变革,就是简化了外在的宗教仪规,更注重强调内在的大彻大悟。在佛家看来,现实的一切都是虚幻的,只有“佛性”才是真实的,而“佛性”存在于每个人的自身。禅宗六祖慧能说:

“若起正真般若观照,一刹那章,妄念俱灭;若识自性,一悟即至佛地。”

隋唐时期佛学的变革,尤其是禅宗的出现,对唐代之后的中国书法艺术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确切地说,这种影响所带来的变化,在唐代一些书家的作品风格中就已经初显。

僧人怀素是唐代最早领悟禅宗精髓的书家之一,他以禅法中的“以心传心,直见本心”的禅义来领悟书法艺术的内涵。以禅宗思想中的“澄明静彻”的心境来诠释文字艺术的本义。他那无拘无束、天马行空的草书风格与唐代科举制度造成的崇尚法度,迎合功利的拘谨书风,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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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怀素书法

中晚唐之后,禅宗成为汉传佛教的主流。唐代之后的北宋时期,佛教禅宗“顿悟”、“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思想观点已深深渗入到文人的精神和血脉之中,对北宋时期的书法家们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深受禅宗思想影响的北宋书法家们开始了对唐人“尚法”书法风格的反思。唐人书法崇尚法度,以众多的规矩对书法艺术加以束缚。这是与“妙悟自然”的禅宗理念相违背的。于是宋代的书家们开始寻求建立新的审美气象。

宋代书家逐渐将情趣的自然流露和个性的率真展现来作为艺术的最高追求。这种艺术上“率真、写意、求趣、求拙”的审美观点,被越来越多的宋代书法家所接受,并最终形成了宋代书法“尚意”的美学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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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黄庭坚书法

禅宗主张破除对现象世界的各种迷妄,追求大彻大悟、静心敛意、止妄止怨的自由境界。主张通过顿悟,通过明心见性的修炼达到修行的至高境界。

禅是中国人接触佛教大乘义后,深刻认识到自已的内心深处,从而将佛法发挥到哲学境界和艺术境界及美学上的极致追求。

禅宗旨在通过“妙悟自然”,“识心见性”等思维方式使人处于无欲念、无物我、无功利的澄明体验中,从而使精神达到静观冥想的状态。在主体生命和禅义思想的有机结合中,禅宗极大地解放了创作主体的精神世界,使之洞彻自然的精妙之处,并进而进入到艺术创作和审美上的超然体验之中。

从李叔同的“是字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引申来谈佛教 禅宗与书法

隋唐时期禅宗的出现,是印度佛学与中国儒家思想相融合的结果。禅宗所提倡的“妙悟自然”与儒家文化中所认为的人和自然本质上是相类的,共通的观点极为相近。所以禅宗的禅学理念获得了宋代文人和书家的普遍认可。在禅宗进入自由、直见本心的审美主导下,宋代书法摒弃了繁琐、复杂的技法,突破了唐人的法度束缚。将追求内在的思想内涵和心性的率真表达放在艺术创作和欣赏中的最重要的位置。

宋代书者对禅宗思想理念的推崇和追求除了表现在作品风格中,还表现在论述言谈中。宋代书家多以禅意来自夸或自赏自已的书法。黄庭坚说:“盖字中无笔,如禅句中无眼”。苏轼则言:“无意于佳乃佳”。黄庭坚与苏轼这些文人书者都将自已的书法与禅宗禅义交融在一起,可见禅宗的对宋代文人书者影响之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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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苏轼书法

禅宗所宣扬的追求自由自在、回归天然本真、随缘任运等思想,与书法艺术注重意境的表达,自由的挥洒,注重压抑情感的释放等艺术特质极为吻合。这也是禅宗审美思想能在书法中得以完全展现的主要原因,而这种展现又以宋代书法最为明显,最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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