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侯长青、桑立国、寇雪梅诈骗案获判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侯长青、桑立国、寇雪梅诈骗案,南岗区人民法院2020年2月11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侯长青有期徒刑五,与肇东市人民法院(2017)黑1282刑初290号刑事判决有期徒刑部分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桑立国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寇雪梅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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