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的錢出借人讓債務人子女簽字然後起訴把借款人子女列為失信人名單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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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還賬!子女也是受益人,有義務還賬的,你父母留下的是債務,如果是遺產,還去法院打官司爭取,自覺替父母分擔,留下好名聲,孝子


速效救心之馬二哥


整個法律程序都已經走完,現在的辦法是履行債務找執行法官移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黑名單)。

這是個很好的普法案例,有很多常見法律知識在裡面。

一、父母欠錢,子女簽字。這是典型的債務加入,本來跟你沒關係,一下變成了共同借款人。還有一種是讓子女籤擔保,一下變成擔保人。因此,要管住手,籤任何字之前都要意識到往後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為什麼公司及有錢人喜歡找法律顧問呢,大家不言而明。

二、一旦被起訴,要及時找法律專業人員諮詢,不要以為裝不知道法院就沒辦法,法院有個缺席審理啊,可以直接審判的,而且你又失去了抗辯的權利,比如訴訟時效等都是很好的保護債務人的程序手段。更不用說有些套路貸的放貸人少貸高訴,你不去揭穿法官如何知情?

三、到了執行階段要及時聯繫法官,不要以為私下還錢了黑名單就自動消除了。你要告訴法院債務履行完了同時還要要求債權人向法院申請移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綜上:遇到法律問題,要及時找專業人員解決。網上瞎問,也於事無補。


寶君普法


“父債子還,天經地義”,這是一句流傳千年中國文化,法律也會尊重民間的約定俗成。有能力盡量還,這是維護家族信譽,也是為人守信的原則。“借錢是情份,不借是本份”。如果借錢不還,大家都鑽現代法律的空子,那跟騙有什麼區別?法律越齊全,人情越淡薄,法律是把雙刃劍,有時候你贏的了法律,卻輸掉了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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