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王一博所在的公司樂華娛樂發佈了一則聲明。
聲明中寫道:個別私生在藝人行程車輛中安裝追蹤定位器,此類違法行為嚴重侵犯了藝人的隱私權,現已依法取證並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在聲明末尾,樂華娛樂也呼籲,追星一定要理智,不能盲目。
私生飯這個群體,給大家的印象就是兩個字“瘋狂”。
因為他們一旦瘋狂起來,完全把別人的性命安全置之度外。
在金星秀上,主持人金星就說過一位藝人慘遭私生飯追車的經歷。
當時,藝人受邀去錄製節目,在開車去目的地的路上,粉絲包了三輛車去追藝人。
藝人去錄節目,自然不止他一個人去,還有隨行的經紀人,團隊或工作室的其他人。
藝人坐一輛車,隨行的其他人坐一輛車。
私生飯呢,就先用一輛車把工作人員坐的那輛車與藝人隔開,隔開之後,私生飯的車就賭在藝人坐的車前面,剩下的兩輛車,一輛車在左,一輛車在右,如果不是開車的師傅有足夠的駕駛經驗,恐怕就要出事了。
私生飯們追藝人的車時,還打開車窗,朝外面大喊:“我愛死你了”。
藝人事後回憶起來,都特別害怕:當時我聽到她們對我喊話的時候,我真不知道她們喊的是愛死我還是要弄死我”。
不過說實話,上面的這些行為在私生飯眼裡都還不算什麼,真正因追星釀成慘劇,被社會各界痛斥的還是那位追劉德華的楊麗娟。
楊麗娟的所作所為,在今天看來,都算私生飯們的鼻祖。
一切還要從楊麗娟做的一場夢說起。
在夢中,楊麗娟看到一幅畫,畫上有個男人,畫兩邊寫著這樣兩排字“你特別走進我 ,你與我真情相遇”。
楊麗娟醒來後告訴父親,巧合的是,父親也說自己做的夢和楊麗娟一樣。
楊麗娟從同學那裡知道,夢裡的那個男人叫劉德華。
自此,楊麗娟不上學、不工作、不交朋友,且立下誓言:不見到劉德華,此生不嫁人。那一年,她16歲。
楊麗娟和所有的追星族一樣貼劉德華的海報、照片,收集錄像,但楊父卻沒有阻止他,反而想通過賣房、賣腎滿足女兒追星的願望。
楊麗娟知道父親的決定後,只說了句:“我的意思是你最好能借,賣腎太危險。”
2006年,為幫女兒赴港追星,楊父還是賣掉腎,籌到了一筆錢,這件事在當時也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
2007年3月25日,楊麗娟終於在粉絲見面會上見到了劉德華,還被安排和劉德華說話、拍照。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楊麗娟見到劉德華後的第二天,楊父在香港跳海自殺了。
原因竟是因為劉德華方沒有答應楊麗娟單獨會面的要求。
楊父以死相逼,留下一封10餘頁的遺書。
在遺書中,楊父痛斥劉德華“你連畜生都不如”“孩子是無辜的,你不見,歷史會讓你背上千古罪名”......
自己的瘋狂、父親的溺愛最終讓楊麗娟犧牲了大好年華、痛失親人。
現在的楊麗娟回想起自己當年的瘋狂舉措,都為之感到後悔。
私生飯對偶像的愛,已經越過了社會公序良俗的界限,是一種病態、又極具佔有性的感情。
心理學中,有個概念叫“擬社會關係”,意思是,如果你非常瞭解一個人,甚至迷戀上他(她),但他(她)卻對你一無所知,甚至不知道你的存在,那麼,你就身處在一段"擬社會關係"裡。
在當時的狂熱崇拜中,私生飯們覺得只要能見到偶像,為達到目的,可以犧牲一切,但過了那個狂熱崇拜的階段,他們會發現,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是不值得的,不僅傷害了別人,最終也傷害了自己。
也希望大家在追星時能保有一絲理智,盲目地瘋狂,只會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