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女孩花1000元拍寫真,拿回底片卻要多交4000

青島女孩花1000元拍寫真,拿回底片卻要多交4000

最近,20歲的小王找到了一家攝影工作室,想拍攝一套寫真,記錄自己的青春年華。可是,拍照之後發生的事情,卻讓她感覺跟之前想的不一樣,一起來看。

在濱縣路上的一家攝影工作室外,記者見到了小王。4月初,小王在美團上找到一家叫做國色天香古裝攝影工作室,她看中了一套價值1088元的古裝照套餐,在商品詳情裡,小王發現拍攝張數有120張,精修24張,底片贈送24張,小王覺得還可以,4月23號當天來到工作室拍照。

市民小王:我理解的贈送底片24張,是電子底片全部給我,再給我精修24張。包括我在來的路上我還問過他,咱們沒有別的消費了吧,他就說超出套餐外的精修45一張,如果沒有精修的話,就不花錢了。

小王興致勃勃地拍了120張後,工作室的攝影師告訴她,四天後再來取。當小王來取照片時,卻發現和她預想的不同。

小王:27號過來選片的時候,他們這邊告訴我說底片全部是經過初修的,35塊錢一張,可以給我打一個8折,因為我沒錢只能買了60張底片,但是我一共拍了120張,最後交了1500多塊錢以後,一直到我回去了以後才把底片發我的QQ郵箱裡面。

但是收到底片後,小王又覺得不對勁了。

小王:光線、取景什麼的都很差,當時我的頭髮是藍色的,黑色頭髮是用的噴霧,他給我噴的頭髮上全部都是,額頭上也都有,化妝師還說後來給我修,但是到了後期,發過來這些成片,也沒有給我修。我當時也沒想到要退錢,我還找店長說過這件事,店長說想要改這個頭髮,包括臉上的毛孔瑕疵就只能精修,一張多加10塊錢。

小王算了一下,120張裡只有24張精修,其餘96張精修完後,自己還需多交4000多元。小王覺得不合理,再次找到攝影工作室。

小王向記者出示了2017年7月1日生效的《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其中第四十八條裡明確指出“攝影沖印業經營者應當根據約定將拍攝、沖印的影像資料交付消費者,不得自行保留以及額外收費”若是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還應“退還費用或者免費重拍、重印”。那麼,攝影工作室的行為是否符合規定呢?隨後,記者和小王一起來到了攝影工作室,一位姓白的負責人作出解釋。

攝影工作室負責人白先生:24張是免費的,超出24張加錢,我們不可能只拍24張。

記者:您會不會跟顧客拍攝之前先說明這個情況呢?

白先生:這不就是套餐以外,套餐裡面是24張。

現場,小王提出退還購買底片的費用,攝影室負責人稱這不符合合同約定。

白先生:這不可能,你到法院去吧,該起訴起訴。

那麼,對於類似的情況,其它的攝影工作室又是怎麼約定的呢?在手機app上進行搜索,記者發現部分攝影套餐中寫明瞭底片全部贈送,而其他的一些沒有寫明底片全部贈送的,則是按照約定好的底片數贈送給客人。

某攝影工作室客服:精修16張的意思就是從所有的底片裡,選出您要的16張,然後入冊。

記者:那16張以外的我可以免費拿到嗎?

某攝影工作室客服:不是,是需要額外收費購買。

記者:那這些都屬於我的底片我為什麼不可以都拿到呢?

某攝影工作室客服:這個屬於公司規定,他們也是這麼做營銷的,後期的修片師也是靠這個提成吧。

目前,小王已經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記者也就此諮詢了錦天城(青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律師稱,拍攝底片同時涉及到消費者的肖像權和攝影師的著作權,是否應該全部送給消費者,要按照雙方在拍攝前的約定來執行。也希望大家在拍攝之前,首先要了解清楚合同的相關約定,跟對方就一些存在疑問的細節問題進行核實和協商,避免事後出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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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愛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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