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會玩!新債上市前先回購然後再等你轉回來!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基於理性人分析,存在以下動機:


第一種:上市公司主業大力發展,缺乏資金開拓新市場,需要長期的低利息資金。強者想要更強,主動作為。


第二種:我看到競爭對手都發行了可轉債,特別是不如我的競爭對手,他能發行成功,我肯定也能發行成功。競爭對手指引,緊隨其後。


第三種:真的缺錢,急切需要資金補充流動資金。不少發行可轉債的上市公司30%的募集資金不是投向新項目還是補充自己的流動資金。


現實中,資本運作的手法層出不窮,與可轉債相關的存在以下比較有意思的資本運作玩法:上市公司一手發行可轉債,一手回購股份,而且這個回購股份的目的是將用於轉換公司發行的可轉債。現實中已經有如下幾家上市公司存在這樣的玩法:濱化股份、海印股份、陝西煤業。


我們以最近的濱化轉債來說明這個案例:


回購總資金: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回購,已實際回購公司股份 39,399,953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2.5511%,回購均價 4.96 元/股,使用資金總額 19,530.01 萬元(不含交易費用)。擬用於轉換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購完成之後 36 個月內實施上述用途,則對應未轉讓的剩餘回購股份將全部予以註銷。


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


2020年4月10日公開發行可轉債,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23.72億元。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實際控制人合計減持公司可轉債 240 萬張,佔發行總量的 10%。實際控制人減持可轉債的事情屢見不鮮了。


簡單點:回購資金總共使用2億元,發行可轉債募集24億。累計實際發行22億。為什麼不減少可轉債發行規模直接發22億可轉債?背後的邏輯值得我們分析。


濱化股份的股權結構很有意思:實際控制人不是第一大股東,也不是兩三個自然人,而是12個自然人,總共持有上市公司股權為24.11%。


在國外成熟市場,回購上市公司股權並註銷的話,能夠減少上市公司股東權益,提高淨資產收益率。回購上市公司股權被視為利好消息,而在A股市場,有時間並不能達到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預先設想的穩定上市公司股價的預期。


上市公司用2個億回購股份,等著可轉債在之後存續36個月內存在轉股的機會,假如36個月之間不能轉股,則這部分回購的股份被註銷。36個月之內,存在轉股的機會,持債人轉股則把回購的庫存股釋放出來,變成持債人的上市公司股權。


回購期間:從可轉債發行、申購到上市這一段期間進行的回購。從二級市場回購把股價控制住,把轉股價值控制住。然後可轉債上市首日,公司實際控制人減持可轉債 240 萬張,佔發行總量的 10%。


這個操作相當於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抄了一把自己公司的股票然後為了減持可轉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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