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婆结婚后,生活的时间很短,想离婚,婚前彩礼能要求返还吗?

揽月妖姬69


生活时间很短,想离婚,估计你们是相亲认识的吧,没什么感情基础,那就想想当初为啥结婚?家里人催?年纪大了,想早点成家?

但是这个也不能成为说离婚就离婚的理由吧,你想离婚,让一个女人印上二婚的标签。浪费别人几年青春?那当初干嘛要结婚呢?还想拿回婚前彩礼。足以看出你没有责任心,只看重自己的得失。就算你要离婚,在女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还应该给予女方更多的补偿,而不是还想拿回婚前的彩礼。既然结婚前给了彩礼,就说明你婚前你已经接受了彩礼的要求,不管数量有多少。

你应该做的是好好考虑为什么离婚?仅仅是生活时间很短?那为什么要急着结婚?为什么不尝试再继续生活一段时间?感情都是磨合的,认识很多年的情侣也会闹分手,结婚多年的夫妻也会闹离婚,有分完的,有离完的,更有再继续下去的。

仅仅是因为生活时间短,就像离婚,还想拿回婚前的彩礼,就冲这个理由,哪个女人会接受?就算你当初结婚是一时冲动,现在想离婚,那就表现的像个爷们,补偿女方,彩礼不要。


虎爸鸡宝过马路


当然可以要求返还。

但能不能要回,各地法院这个问题判法有所不同,所以,不能简单地说能或者不能。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题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对照以上规定,主张权利。


陈景军律师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关于彩礼能不能返还,《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您的情形,不属于应当返还彩礼的第一种和第三种情形,那么最后能不能返还,要看是不是符合第二种情形,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那您说的这个生活的时间很短,到底短到什么程度,能不能认定为确未共同生活,取决于您有多少证据,法官最后的认定结果。

如果认定为确未共同生活,则可以返还彩礼;如果认定为已经共同生活了,则彩礼不予返还。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