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未过户,毁约承担什么责任?有何依据?

用户2879887021046


法律就不动产的产权变动,规定了债权与物权相分离原则,即:商铺过户才产生买受人享有物权的效果。

没过户只签署合同,此时卖房人毁约,买方只能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也可要求卖方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若买方也烦了,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及买方为履行合同所支付的所有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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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交易到什么程度了呢?如果交了定金,应该有个认购书的,认购书上的约定是怎样的?一般来说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毁约需要赔付定金。这个也需要自己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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