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方的長臂管轄到底有多長?看法國大佬是如何掉入“美國陷阱”的


美方的長臂管轄到底有多長?看法國大佬是如何掉入“美國陷阱”的


2013年4月14日晚上8點,皮耶魯齊先生乘坐波音777,從新加坡出發到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剛出艙門,就被美方警察拘捕了。

罪名是他任職的公司阿爾斯通在2013年—2015年的一個印度尼西亞的項目中涉嫌行賄,違反了《反海外腐敗法》。

作為阿爾斯通集團鍋爐部的全球負責人,皮耶魯齊雖然見過許多大場面,但對於這樣的“下級接待”,他顯然是嚇壞了。

在和警方的溝通過程中,皮耶魯齊越發覺得疑惑——因為在當時,他不過是集團裡的一位小角色,既不是阿爾斯通的首席執行官,也不是法務總監。他不過是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況且在這場行賄中自己並沒有拿到一分錢的好處。


美方的長臂管轄到底有多長?看法國大佬是如何掉入“美國陷阱”的


但是為什麼,美國聯邦調查局會這麼大費周章的把自己抓起來呢?

在解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阿爾斯通行賄的這個項目究竟是怎麼一回事。2013年,印度蘇門答臘島上招標一個塔拉罕發電站項目。阿爾斯通公司和日本的丸紅株式會社共同參與投標。項目並不大,利潤也不高,但這個項目在當時能夠幫助阿爾斯通擺脫一時間的財務困境。

在國際商務領域,為了能在招標中中標,很多集團負責人會利用中間人進行牽線搭橋,事後再給一筆報酬是一個被容許的慣例,到底算不算行賄很難講。

況且這個項目是在印度尼西亞開展的,當地營商環境特別糟糕,如果不行賄就別想在雅加達談成生意。而皮耶魯齊,在這個項目中,是阿爾斯通集團行賄的接頭人。

但是,一個法國人和印尼人談生意,向印尼官員行賄,也應該由法國或者印尼司法機關來處理啊,怎麼就跟美國政府拉上關係了呢?


美方的長臂管轄到底有多長?看法國大佬是如何掉入“美國陷阱”的


這裡,就涉及到書本《美國陷阱》中談到的一個重要概念——“長臂管轄權”。

1977年美國發生了一起著名的政治醜聞——水門事件。在這個案件中,美國司法單位機關揭露罕見了一個暗地資助和賄賂外國公職人員的龐大體系,涉及400多家美國公司,時任美國總統卡特通過立法規定,

禁止美國公司向外國公職人員行賄或者支付佣金。這就是美國早期的《反海外腐敗法》。

但這項法律自生效以來,一直受到外界的質疑,而且這個法律也不利於美國公司在出口市場上的地位。

慢慢的,這些美國官員開始覺得自己這個樣子就是作繭自縛,只懲罰自己不懲罰別人,顯然是不痛快的,於是在1998年國會修改法律上,《反海外腐敗法》從只處罰美國公司延展到了外國公司在外國領域內進行腐敗行賄的話,美國也可以管轄。


美方的長臂管轄到底有多長?看法國大佬是如何掉入“美國陷阱”的


那這時候就有人問了,美國憑什麼管的那麼寬對於此事,美國司法部給出了這樣一個所謂的“最低限度的聯繫”理論:意思就是說一家企業,不管去到哪裡,只要在交易過程中用到和美國相關的“國際貿易工具”,就要接受美國司法的管轄。

這就坑了,說白了,在交易中用到美元也和你們美國有關係,發郵件的話,郵箱服務器是在美國的,也和你們美國有關係。


美方的長臂管轄到底有多長?看法國大佬是如何掉入“美國陷阱”的


也就是說,美國政府通過行使這樣一個不可理喻的長臂管轄權,幾乎有權追訴任何一家公司,干涉他國企業。

那麼,作為法國阿爾斯通集團的鍋爐部負責人皮耶魯齊先生將會面臨美國司法部給予的什麼樣的挑戰呢?他能不能在這次的經濟戰爭中安全脫身?

答案就在下一篇文章中,記得關注我及時收看更新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