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造假會激發中國證監會的首次長臂管轄嗎?

  原標題:瑞幸造假會激發中國證監會的首次長臂管轄嗎?

  來源:國是直通車

瑞幸造假會激發中國證監會的首次長臂管轄嗎?

△2020年4月17日,北京朝陽門瑞幸咖啡豐聯廣場店。中新社發 胡慶明 攝

  過去一段時間,瑞幸咖啡的財務造假事件不僅沒像“茶杯裡的風波”,逐漸平息緩和,反而不斷髮酵升級,屢屢佔據新聞頭條。

  近期,由於中美監管層溝通跨境監管、公司被監管調查、新一輪中概股信用危機等事件,瑞幸咖啡再次佔據話題C位,引發廣泛關注。

  證監會深夜回應“跨境監管合作”

  針對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中國證監會27日深夜回應稱,自瑞幸咖啡自曝財務造假以來,中國證監會第一時間對外表明嚴正立場,並就跨境監管合作事宜與美國證監會溝通,美國證監會作出了積極回應。

  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國證監會一向對跨境監管合作持積極態度,支持境外證券監管機構查處其轄區內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

  該負責人強調,企業跨境上市有利於豐富當地資本市場投資選擇和提升投資收益,實踐證明是共贏的選擇。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是各國監管機構的共同職責,深化跨境監管執法合作符合全球投資者的共同利益。中國證監會始終抱著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風險、敬畏投資者的監管理念,願意與包括美國在內的境外證券監管機構加強合作,共同打擊跨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保護各國投資者合法權益。

  針對是否已經介入關於瑞幸咖啡的調查,證監會沒有直接回應。

  4月27日,有媒體報道稱,中國證監會目前已經派駐調查組進駐深陷財務造假醜聞的瑞幸咖啡多日,多位審計人員正在對瑞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此外,瑞幸咖啡被公安、工商等部門全部接管,造假庫源被挖走,全部數據上交。

  針對以上傳聞,瑞幸咖啡當天發佈聲明稱,目前,公司正在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對瑞幸咖啡經營情況相關工作的瞭解。公司及全國門店運營正常。

瑞幸造假會激發中國證監會的首次長臂管轄嗎?

△圖片來源於瑞幸咖啡微博

  瑞幸引發中概股信用危機

  瑞幸咖啡造假似乎在波及更多的市場主體。

  4月27日,標普全球評級將同為“神州系”的港股神州租車的長期主體信用評級及其優先無抵押美元債券的長期債項評級從“B-”下調至“CCC”,這也是自4月7日以來,神州租車第二次遭到信用評級下調。

  而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則正在經歷一場更普遍的信用危機。

  4月23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傑伊·克萊頓(Jay Clayton)公開發布言論稱,因為信息披露的問題,他提醒投資者近期在調整倉位時,不要將資金投入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股票。

  中概股被直接點名“怒懟”。這樣的表態用很多投行界人士的話來說,是“史無前例”的。哪怕就是十年前那一輪中概股造假事件,美國證監會的表態也是相當含蓄。

  克萊頓給出的理由是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無法審查中概股公司審計底稿,因而中概股財報更容易出現對股東造成財務傷害的虛假陳述。

  值得注意的是,在克萊頓發表上述言論之前,美國證監會在官網發佈了一份名為《投資新興市場涉及的重大信息披露、財務報告和其他風險,補救措施有限》聯合聲明,署名的5位官員就包括克萊頓。

  上述聲明主要針對整個新興市場,但全文多次將中國市場單獨舉例,全文提及中國20餘次。並特別提到,雖然與中國監管部門協商多年,仍無法審查中概股審計底稿。

瑞幸造假會激發中國證監會的首次長臂管轄嗎?

  美國證監會的言論無疑加重了中概股的信用危機。有業內人士將其解讀為“暴風雨前的寧靜”。

  瑞幸咖啡集體訴訟案在美國代理律師劉龍珠認為,這意味著後續SEC可能會加大審查的力度,預計或將有更多中概股公司會被調查,一些中國公司可能會被提起民事訴訟,如果發現重大問題,甚至可能會被強制退市。這對於赴美上市的企業來說難度將大大增加。

  瑞天投資董事長葉鴻斌亦表示,美國證監會主席的發言對中概股整體影響偏負面,預計負面信用影響需要一段時間平復,期間中概股在融資成本有可能會有所上升,中概股的估值空間也有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交銀國際董事總經理洪灝則強調,估計是最近瑞幸財務造假被渾水高調沽空,以及其它一些中概股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一些違規現象,因此美國證監會作為資本市場的守夜人不得不發聲提示風險。但風險提示和執法方向,應該是針對公司,而非針對地區,否則有地域歧視之嫌。畢竟,美國本土的騙子公司也層出不窮,比如2001年的安然,還有近年發現的GE通用電氣公司的種種財務問題等,不能因為一些中國公司有問題而全盤否定中概股。

  亦有機構認為,SEC此番言論可能有更深層的動機。

  金翼基金認為,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未經監管部門許可,在中國執業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會計底稿。境外監管機構必須通過監管合作渠道才能獲得會計底稿,其中也包括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在華的分部。這個規定雖然並未把路堵死,但美國監管機構想要拿到在美上市中概股的審計底稿存在重重困難。而此次美國證監會的聲明,其本質在於中美審計的跨境監管管轄權之爭。以瑞幸咖啡等在美上市中概股財務作假案發為契機,爭奪跨境監管權。

  長臂管轄第一案?

  針對美國證監會看重的“審計底稿”,中國證監會在27日的回應中稱,在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多邊備忘錄等合作框架下,中國證監會已向多家境外監管機構提供23家境外上市公司相關審計工作底稿,其中向美國證監會和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提供的共計14家。此外,2019年10月中美雙方對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存放在中國內地的在美上市公司審計工作底稿調取事宜也達成了共識,目前合作渠道是暢通的。

  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在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方面,中國證監會一貫高度重視通過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等資本市場看門人的監管執法,推動服務機構建立健全質量控制體系、提高執業質量,持續促進財務信息披露質量的提升。與此同時,中國證監會積極推進與境外審計監管機構的合作。對於美國PCAOB要求入境檢查在PCAOB註冊的中國會計師事務所,雙方合作從未停止,一直在尋找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檢查方案。

  該負責人表示,應該說,中美雙方合作是有成效的。2018年以來,雙方為繼續推進審計監管合作保持溝通,中方參考國際審計監管合作的慣例,多次向PCAOB提出對會計師事務所開展聯合檢查的具體方案建議,最近一次是今年4月3日。期待儘快得到回應並與PCAOB進行進一步的合作。

  公開資料顯示,瑞幸咖啡註冊地在開曼群島,經中國境外監管機構註冊發行證券並在美國納斯達克股票市場上市,並非中國證監會直接監管對象。

  不過,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證券法》賦予了證監會“長臂管轄”權。新《證券法》第二條中第四款增設有關域外管轄的內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這也引發許多分析人士關注,認為瑞幸咖啡可能成為中國證券監管“長臂管轄”第一案。

  所謂 “長臂管轄”,是來自美國民事訴訟體系的法律概念,指的是美國法院在民事訴訟中對非居民(外國被告)享有司法管轄權,最初源於美國州與州之間對屬地管轄權的突破,後發展至跨國管轄。

  第三方研究機構透鏡公司研究創始人況玉清認為,瑞幸造假案適用新版《證券法》中的“長臂管轄”條款。

  一方面,瑞幸的造假行為肯定會擾亂境內市場秩序,破壞了市場風氣,導致境內公司赴境外上市難度增加、成本升高、估值降低,嚴重損害這些公司的利益。

  另一方面,瑞幸的投資人中有大量是境內的投資者,資金中大量的源頭都是境內資金,造假也損害了這些境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瑞幸造假會激發中國證監會的首次長臂管轄嗎?

  但亦有分析人士認為,瑞幸不適用於長臂管轄。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李文莉認為,若經查證,瑞幸確實構成財務造假或欺詐發行,也應適用美國證券法律法規,很難適用我國新《證券法》的域外管轄條款。

  李文莉指出,瑞幸咖啡的註冊地並不在中國,上市地點是在美國,市場欺詐也很難說是擾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至於投資者權益,財務造假影響的主體多是美股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而非境內投資者,境內僅可能是通過QDII投資的專業機構投資者,因此,域外長臂管轄不宜輕用。

  李文莉進一步指出,中國證監會對瑞幸咖啡事件的最新表態,意味著中國證監會與境外監管主體將通過跨境合作監管方式,共同打擊證券欺詐行為。中國證監會僅有基於國際監管合作協議基礎上的調查職責,美國證券監管或美國投資者的集團訴訟可以發動,但對於欺詐發行或市場欺詐的域外(中國境內)調查只能依賴中國證監會協助。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也認為,瑞幸案不屬於“長臂管轄權”,中國證監會的回應也進行了印證。當前,隨著金融市場全球化、國際化程度加深,跨國監管已經在很多國家達成共識。中國資本市場越開放,越需要跨境合作跨國監管。在平等互助合作的基礎上,跨境監管模式的發展,將來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的歡迎。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臧小麗亦指出,不管是境外上市企業,還是境內上市公司,財務舞弊、信息欺詐行為都有必要進行從嚴打擊,這樣才能提振中國企業的形象,淨化國內國際資本市場。預計中國證監會對瑞幸咖啡在中國的財務造假情況調查結束後,可能將調查結果移送給美國SEC,由美國監管機構進行處理。( 陳康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