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阻撓騰房元寶法院“能文能武”化糾紛

“我聽說把事兒鬧大了才能解決••••••”,被執行人梁某某佔著法院已查封的房子拒不騰退,法院前去騰房時還拿出水果刀以自殺威脅。近日,元寶區法院執行法官一方面對阻撓騰房的工人釋法說理,一方面果斷阻止梁某某自殺,巧妙化解了糾紛。

  梁某某長期拖欠李某房租,經審理法院判決雙方租賃合同解除,梁某某給付所欠房租並將租賃使用的房屋倒出返還給李某。因梁某某逾期不履行,李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在案件執行過程中,通過現場走訪調查,執行王法官瞭解到梁某某用涉案房屋開辦了一個印刷廠,僱傭了附近的農民工6人,房屋內主要物品是多套老舊印刷設備,體積和重量都較大。梁某某想通過拒不騰房索取經營補償,並表示和李某還有其他相關糾紛需要一起解決。

9月11日,法院要求梁某某立即騰房,否則將採取強制騰房,此時梁某某召集工人代表及家屬攔住大門,阻撓執行。執行局溫庭長和承辦人王法官立即瞭解情況,原來是梁某某一直拖欠工人工資,向工人們承諾只有向李某要回經營補償款後才能發放工資,工人們這才來幫被執行人阻撓執行。經過法官向工人們釋法說理,梁某某和李某的房屋租賃合同已經解除,拖欠工資的責任應由梁某某承擔,工人們的工資可以另案解決,工人們這才紛紛散去。此時,梁某某看事已如此,竟然掏出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站在房屋院子門口表示,如果強制執行就要自殺。溫庭長果斷指揮,由兩名法警趁梁某某注意力不集中時奪下其手中水果刀,並將其控制住立即帶上警車。隨後,執行法官和法警對印刷廠房內物品開始清點和搬運工作,晚上七點,歷經十小時的騰房工作終於完成。

事後梁某某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並寫下悔過書,表示對自己一時衝動以自殺威脅法院的行為非常後悔,希望法院給自己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鑑於梁某某主動認錯積極配合的態度,法官對其進行了訓斥。

近年來,被執行人不配合甚至運用各種手段阻撓法院騰房的新聞屢見不鮮,房屋騰退類執行案件一直是法院執行工作的重點、難點。元寶法院執行幹警秉持司法為民的情懷,踐行文明執行、善意執行的理念,不畏艱難,迎難而上,巧妙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糾紛,靈活解決房產騰房難題,避免引發新的矛盾衝突,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