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控煙場所吞雲吐霧要有度

吸菸不違法,也不犯罪,但要把握好尺度和邊界,至少應以不侵害他人健康為底線。

前不久,一男子到杭州旅遊,在一家網紅菜館用餐時,因勸阻鄰桌吸菸的客人而發生肢體摩擦,導致其手指被抓傷。

非控煙場所吞雲吐霧要有度

吸菸者與被動吸菸者兩者之間的衝突,其實是個人權利和公共權利之爭,在非控煙場所吸菸吞雲吐霧確實不違法,但基於公共利益應當優先保護的原則,抽菸者還需有道德邊界,無節制的個人自由是對他人權利的侵犯。

吸菸有害健康,隨著社會不斷髮展,二手菸危害逐漸被人們所重視,吸菸者與被動吸菸者之間的權利衝突也愈發凸顯。現代醫學研究證明,吸菸不僅嚴重危害吸菸者健康,而且對公共衛生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也會造成嚴重危害。可儘管如此,吸菸依舊屬於個人行為,作為同等的民事主體,被動吸菸者無權給吸菸者施加強制力或制裁。

基於公共利益應優先保護的原則,全面控煙其實是社會為確保公共利益而對個人權利做出的調節。政府立法控煙的目的,在於減少菸草給社會帶來的危害,雖然一定程度限制了吸菸者的自由,但最大限度上保障了公眾的生命健康權。

非控煙場所吞雲吐霧要有度

面對政府控煙條例,有不少人亮出“自由”“民權”的旗幟反對控煙,認為控煙是在侵犯私權。也有人認為,吸菸不是吸毒,個人行為為何要受管制?以美國為例,紐約市、紐約州都禁止室內吸菸,就有菸民以“受到歧視”來打官司,但法院認為:禁菸令是政府為了實現公共健康的目的而做出的合理舉措,不是“歧視”。

今年8月,《銀川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修訂草案)》全文公佈,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及公民的意見,值得注意的是,餐廳等場所並未被列入控煙範圍。在很多菸民看來,法無禁止便可為,既然沒有立規矩,就意味著在餐廳可以隨心所欲地吞雲吐霧了。


非控煙場所吞雲吐霧要有度

這種觀念從法理上是講得通,但卻忽略了道德因素。吸菸是吸菸者的一項重要權利沒錯,在法律所明確禁止的公共場所之外,你有選擇是否吸菸的自由,但必須以“不得侵害他人”為前提,除了控煙立法所規定的權利邊界之外,我們還需有一定的道德邊界。

在一些非控煙場所,只要身邊的人不反對,你可以抽得昏天黑地,但當身邊有孕婦或未成年人,自覺掐掉菸頭其實是一種素質的體現。如果有人明確提出意見,那麼還請予以尊重。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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