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生子之孕媽需要注意的美國護照影響美寶上戶的問題

關於去美國生孩子的孕媽,在美國寶寶出生後,在辦理美國護照是可能會遇到有關上戶的一些問題,到底是什麼呢?一起隨德堡美福來看看吧!


赴美生子之孕媽需要注意的美國護照影響美寶上戶的問題

目前上海正在擬出臺美寶上戶的新政。隨著赴美生子人群的不斷擴大,美寶回國後的生活學習也正在面臨新的局面,大家要多多關注美極天使最新資訊,隨時瞭解政策變動。

上海規定:這種情況不能上戶口 新政具體將會如何調整,這幾天小美拿到了一份由上海美寶家庭提供的公安局內部下發的政策過渡期間的操作通知,內容如下:

1、出生在美國以外國家的小孩報出生,如果當事人稱不持有外國護照的,憑回國旅行證,或者中國護照,在填寫承諾書後予以報出生;

2、出生在美國的小孩,有證據證明其持有美國護照且已經使用的,不予以報出生;

3、出生在美國的小孩,持有空白美國護照,目前暫停辦理,待後續監管到位後再處理;

4、出生在美國且當事人堅稱不持有美國護照的,當事人憑回國旅行證,或者中國護照,在填寫承諾書後予以報出生。

意思就是:美寶可能擁有美國護照,戶籍管理人員是知曉的,但這不表明上戶口會因為美國護照而受限,現在暫停辦理戶口,是為了等待新政最後的出臺。如果申請人自己承諾沒有美國護照,可以立即上好戶口。

唯一不能辦戶口的情況,是有證據證明美國護照已經被使用過。這種規定不只上海才有,多個省份都曾同樣強調過。

多省份強調:這是美寶上戶口的首要前提

小編整理了湖南對此的相關規定,供大家參考。可見這是所有戶籍管理部門一致認定的戶口資格首要前提。

湖南的某美寶家庭上戶口時,拿到了當地公安局經過最新研究後,對在國外出生孩子上戶口資格認定的詳細說明: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為替代護照使用的,我國公民在國外和入境時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出國人員在國外生育的子女在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我國駐外使、領館等相關辦證機構會對申請人是否具有我國的國籍進行審核認定,對於具有我國國籍的子女方可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如果申請人不具有我國國籍,相關機構批准其前往我國的,應為其簽發中國簽證。

其次,《公安部關於對出國人員所生子女落戶問題的批覆》(公復字【2001】9號)明確:對出國人員在國外出生子女回國落戶問題,應本著簡化手續的原則,憑國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證明,父母及子女回國使用的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為其辦理落戶手續。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我駐該國使館開具的身份證明及對相關證件的認證。

因此,根據《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在為國外出生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新生兒辦理落戶手續時,遇到新生兒同時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和外國護照的情況,如其回國時使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即可確認其具有我國的國籍,不需要在提交放棄外國國籍的聲明;如其入境時使用的是外國護照,即不具有我國的國籍,除經公安部批准加入我國國籍的可以登記戶口外,即便提交放棄外國國籍的聲明也不能辦理落戶手續。

為何各省份都強調 美國護照必須未使用過

其實這很好理解,由於各個國家法律規定不同,導致部分群體因為國籍衝突同時具有兩國國籍,中國即便不承認雙重國籍,但這也是無法避免的事實。

國籍衝突雖然無法避免,但中國政府有權不認可你的外國身份。所以不管有沒有外國護照,工作人員要確保的是,孩子的外國身份沒有在出入中國境時被使用過。一旦成功使用了,表明外國身份被中國所承認。在一個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外國身份被承認就表明中國身份不被認可,沒有中國身份由何談上戶口? 查驗美國護照和中國旅行證的出入境紀錄即是這個目的。其實這條規定主要針對的是另一個美寶群體:

根據中國國籍法,如果父母雙方都是中國公民,孩子即便出生在美國,同樣具有中國國籍,可使用中國旅行證入境;而父母雙方或一方有綠卡或是美國公民,孩子不具有中國國籍,必須使用外國護照中國簽證入境。

派出所查驗出入境記錄,就是規避這類沒有中國國籍的美寶上戶口。而一般赴美生子的家庭,都屬於父母雙方均為中國公民的情況,所生孩子具有中國國籍,所以上戶口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德堡美福的問題就介紹這麼多了,希望可以幫助到美媽們哦!美媽們有什麼問題都可以私信德堡美福的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