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發佈,沒錢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我們有福了!

9月28日,銀行理財新規《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正式發佈施行。想看原文的小夥伴可以去銀保監會官網

也可以在“財商的自我養成”公眾號的裡看今天發的另外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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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答記者問也有很多值得一看的內容,查看原文的途徑是銀保監會官網也可以在財商的自我養成公眾號的裡看今天推送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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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我不創造知識,我只是個搬運工啊喂,怎麼突然感覺口渴難耐了呢。。。。。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內容很多,有一些與我們息息相關的總結如下:

(1)將5萬元的投資門檻降至1萬元;

(2)銷售過程中,銀行不得再宣傳預期收益率;

(3)個人首次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需要進行面籤;

(4)私募理財設置24小時投資冷靜期;

(5)規範銷售渠道,將實行專區銷售和雙錄;

(6)公募理財產品可通過公募基金投資股票。

好,本篇文章到此結束~~~~~

回來回來!怎麼可能結束啊

新規發佈,沒錢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我們有福了!

如果時間緊迫的小夥伴們,看到這裡也足夠了。接下來,我們逐條分析一下哦

(1)將5萬元的投資門檻降至1萬元;

《辦法》將單隻公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低至1萬元;單隻私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

此前,相比互聯網理財等其他方式1000元甚至1元的門檻,銀行理財5萬元的起投金額的確讓一些投資者“望而卻步”。如今,投資理財市場中產品良莠不齊,風險與日俱增,銀行理財產品門檻的降低的確會吸引一批投資者。

剛畢業工作很短時間理財意識強的小夥伴們,以前5萬起的買不起,現在1萬起的是不是可以讓你免於買買買,利滾利滾起來了?

另外,有專家表示,隨著理財產品銷售起點大幅降低,銀行理財市場有望實現快速增長。

(2)銷售過程中,銀行不得再宣傳預期收益率;

根據《辦法》的要求,商業銀行發行理財產品,不得宣傳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在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只能登載該理財產品或者本行同類理財產品的過往平均業績和最好、最差業績,並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資者“理財產品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等於理財產品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此外,《辦法》還要求,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向投資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風險,不得宣傳或承諾保本保收益,不得誤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財產品。

(3)個人首次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需要進行面籤;

在投資者保護方面,個人首次購買需進行面籤。延續現行監管要求,個人首次購買理財產品時,應在銀行網點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和麵籤。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市場機構反映的進一步降低理財產品銷售起點,擴大銷售渠道,將依法合規、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納入理財投資合作機構範圍,不強制要求個人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在銀行營業網點進行面籤,允許發行分級理財產品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擬在理財子公司業務規則中予以採納。

可是銀行上班的時候,也是我們這些萬千上班族埋頭苦幹的時候,哪裡有時間去面籤啊?

網傳,可以通過網上進行面籤,不強制要求客戶到網點進行面籤。

(4)私募理財設置24小時投資冷靜期;

在私募理財產品銷售方面,借鑑國內外通行做法,引入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要求。此外,還進一步提高了條款表述的針對性和準確性。(其實以往在私募基金中,就有冷靜期的制度,現在又應用到了銀行私募理財產品上)

對於私募理財產品,銀行應當在銷售文件中約定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冷靜期內,如投資者改變決定,銀行應當遵從投資者意願,解除已簽訂的銷售文件,並及時退還投資者的全部投資款項。

(5)規範銷售渠道,將實行專區銷售和雙錄;


新規要求銀行通過本行或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銷售理財產品;通過營業場所向非機構投資者銷售理財產品的,應實施專區銷售,對每筆理財產品銷售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設立銷售專區,避免銷售的理財產品和其他產品混淆,讓投資者更清楚地辨別產品差異,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保留交易的錄像和錄音是管理更加規範的體現,同時也對銀行銷售方和投資者雙方的責任更進一步地明確和固化,避免出現糾紛時各執一詞。

(6)公募理財產品可通過公募基金投資股票。

現行的銀行理財監管業務制度允許私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股票,公募理財產品不能投資股票,此外不僅不能直接投資股票,而且在投公募基金時,只能投貨幣型、債券型基金。

對於公募理財產品可否投資股票等問題,根據《辦法》規定,公募理財可以通過公募基金,投資股票。

銀保監會放鬆了公募理財投資公募基金的要求,根據監管要求,日後無論什麼類型的公募基金產品,公募理財產品都可以投資各類公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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