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变为“真分手”,净身出户的女人你还好吗?

工作中接触了好几起被老公骗“假”离婚的女人,最后演变老公拒绝复婚,彻底分手,而且是“心甘情愿”的“净身出户”的悲惨下场。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为了取得购房资格,规避夫妻债务或者是追求其他利益等采取了通谋离婚的形式来达到目的,然而很多情况下“假”演变成了“真”那么如何保护受害者利益的,以及应否按照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1080条,新增加了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生效时间的规定,“完成登记离婚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即明确了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是同等效力,一旦离婚,身份关系不可逆转。

《民法典》关于协议离婚应当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夫妻双方均有同意离婚的明确意思表示;三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了一致形成书面离婚协议。

假离婚的案件中,财产分割并不是慎重考虑的结果,或者是为了规避管控政策或者是一方精心的设计,因此财产分割并不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甚至增加了己方的负担,故而要求法院对财产重新进行分配。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中,一般将身份关系关系和财产关系区分处理。尽管肯定了当事人协议离婚对身份关系处理的效果,但仍需对离婚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如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并非双方真实意愿,违背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则应当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分配。前提是要有足够的证据,比如说在签订离婚协议前有一个“说明”或者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签的“补充协议”,这样才能够相互印证,证明这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非己方的真实意愿。

离婚是严肃的、不是儿戏,希望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权衡利弊,且不可意气用事,否则下一个被净身出户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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