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国家气象观测站规划用地拟选址的批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国家气象观测站规划用地拟选址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国家气象观测站规划用地拟选址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0〕4号)收悉。根据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云霄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调整《云霄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将云霄县火田镇郭浦村溪边山山顶的云霄国家气象观测站拟选址用地的规划用地纳入总体规划范围内,其规划性质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科研用地)。

二、同意云霄国家气象观测站选址于云霄县火田镇郭浦村溪边山山顶,建设用地面积约22500平方米(约33.75亩)(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科研用地)。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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