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強姦犯”被判緩刑留校觀察,是處理太寬容,還是我們太嚴苛

最近,一則“浙大強姦犯”僅被校方處以留校處分的決定讓人們大呼意外,作為中國名校的浙大,居然會如此縱容強姦犯,讓人難以接受,我不禁想說是處理太寬容,還是我們太嚴苛?


“浙大強姦犯”被判緩刑留校觀察,是處理太寬容,還是我們太嚴苛


案件回顧:

強姦犯學生借被害人醉酒之際,將其帶到了出租屋內,並對其進行猥褻以及意圖發生性關係,被害人反抗,並聲稱報警,強姦犯學生因害怕而終止強姦行為。案後,被害人到派出所報案,犯罪學生在知曉後也主動自首。

處理結果:

在這樣的一個案件情況下,法院認為其有自首情節,並終止了犯罪,顧處以一年零六個月的有期徒刑,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因本人並非法律專業出身,在此對其處理是否合適,不做任何評價。但是,浙大校方的決定卻讓人著實想不通,僅僅是處以留校察看的處分。


“浙大強姦犯”被判緩刑留校觀察,是處理太寬容,還是我們太嚴苛

在浙大看來,這樣的決定是有依據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52條規定:“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二) 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該法規定,學生構成刑事犯罪的,學校可以開除學生學籍。在規定中指出,是可以開除學籍,當然,也就有可以不開除學籍,對於處以怎樣的處罰,浙大官方肯定是有著直接的決定權。但是這樣的決定真的合理嗎?校方認為應該給與其一個改過的機會,卻沒有考慮過怎樣給受害人一個機會,也沒有考慮過受害人的感受。

浙大作為我國的名校之一,首先來說,學生在智商以及能力上肯定是在有著優勢的,但是在道德的約束和教育上是否又有著自己的考量呢?處以留校處分的決定,看似是給與了犯罪人一個改正的機會,可是這在更大程度上是在縱容其犯罪,即使是強姦並未成功,但是這也是在道德上所不齒的,若是一個未成年人或許應該給與一定的機會,但是作為一個高校的學生,特別是智力超過同齡人的一個學生來說,真的要給機會嗎?很多網友認為,是犯罪學生的家庭進行了行賄,當然,這個是網友的猜測,也沒有實際的證據,但是也在側面反映出大多數人都認為這個決定是不合理的。

很多人都拿當年哈工大作弊事件也此次的事件做對比,高呼浙大要更加註意自己的“德”教育,高智商,能力強,更是要有高品德來支撐,否則對社會的危害更大,因為這些人更會用法律的漏洞來保護自己。

現在,大眾對不公平的事情態度越來越清晰,無論是個人還是機構也好,只要是不公平,大家都會譴責,並積極的貢獻自己的力量來幫助受害人,無論是前段時間的陳春秀高考被頂替事件也好還是之前的大連女孩被害事件也好,都在為受害人發聲,希望能夠引起有關部門的注意,也希望公平離我們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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