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問題,已三令五申,是用來住的,非為熱浪。如今,因為多種因素影響,樓宇經濟也有負面的報導,有的人是多套房子也是實際存在,如徵地拆遷,計劃購買等等,不以而足。
另一類現實中無房鋼需也是存在。那是否把多套房源者,拿出來給這個剛需者呢?可能嗎?不可能。這是存在的合理性,怎麼拿走?打土豪分田地嗎?顯然問題。
如有不正常獲得者,國有國法,政有政紀,按照法律,法規治理,非要我等閒者窮費勁!討論如此複雜的問題啊?因為分享的需要,議論一番,也謂尚不可?
問題是因社會發展太快,時代變化之速,無房證明一下存在問題多多了,如婚姻用房,小變大的需要,孩子上學學區地問題,進城人需求問題,如此等等,出現了錢多錢少的比較?
那麼房子問題就尤顯矛盾,多的拿不出來,需求的又少錢買,加上差價居高難下,物價的變化等等,矛盾的糾結如李清照的詞,予理還亂,羞於面逢舊時相識。
由然如此,想信矛盾隨時間的變化會有亇舒理的過程,僅以某地某城的現象不夠反映全部地實政變化與經濟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