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版集採目錄亮點多 涉密採購項目範圍擴大

4月23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山西省2020年度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新版《目錄》)出臺,內容較之前有較大改變。集採目錄品目範圍減少,新增電子賣場採購、公共利益或公共服務採購內容,取消協議定點採購的金額規定;部門集中採購目錄品目被刪除;貨物、服務採購項目公開招標限額標準、分散採購限額標準整體提高;涉密採購項目範圍擴大。

新版《目錄》中的集中採購目錄採用末級方式列舉具體的採購品目,其中貨物類品目25個、工程類品目5個、服務類品目7個。較上一年度集採目錄貨物類品目減少46個,服務類品目減少11個。

值得關注的是,新版《目錄》增加了電子賣場採購和公共利益或公共服務採購內容。屬於集中採購目錄內、納入電子賣場的貨物,單次或批量採購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下采取電子直購或電子競價方式採購,單次或批量採購預算達到50萬元且不足100萬元可採取電子競價或電子詢價方式採購;涉及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共服務、達到400萬元的政府採購項目,由集中採購機構組織實施。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和分散採購限額標準方面也有很大變化。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採購限額標準由100萬元提升到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達到400萬元以上;工程類項目公開招標限額標準採購由200萬元增加到400萬元。此外,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政府採購項目,均須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展采購,各級財政部門依法履行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的監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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