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商宣佈破產,未交付的房子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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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商宣佈破產在後,房子的後續問題會先解決在先!

開發商中途要申請破產的話,肯定先要找其它房地產把後續的房幹下去!

首先,要破產的房企將剩餘的未賣出去的商品房、商鋪、車庫等面積進行統計,然後列一份資產清單,然後把這要轉讓的所有資產掛一個合理的打包出售價格(原先估值基礎上*90%),如果第一次出售資產無人接盤,則打包出售價格(估值總價*80%)再度進行轉讓,如果依然無企業接手,就在估值總價基礎上*70%轉讓。

正常情況下,最多3次的掛盤轉讓後,基本都會有接盤的企業,然後房地產的後續工作就會轉給接手房企來運作。

當然,也會有極端的例子,就是房地產開發商手續不全或違法亂建(爛攤子),無人接盤,最後基本都是所在地政府協調出面,做相關的後續折中工作,爭取減少購房者損失。如果問題太過複雜,也會出現多年無人出面協調的可能。

交過房款後,房地產開發商破產了,這種情況也有,有的產權辦理的還好些,至多就是沒有物業及後續的保障服務。還有一些業主產權沒辦理,就倒閉破產的,這種產權辦理工作,就是需要政府牽頭解決疑難問題的類型.

陽光侃房


爛尾樓就是這麼來的。

房企破產,導致所開發的樓盤項目無法竣工、交付使用,說明開發商已經無力繼續建設樓盤了,只會是爛尾項目等待處理,但爛尾樓也分為階段性的爛尾和全盤爛尾.

1、若是樓盤剛開發就爛尾的,未交付的房子,基本算是全盤爛尾了。

想要交付時比較困難的,不僅要看開發商的資產情況、債務情況,以及糾紛問題,還需要有新的投資商、有能力的房企接盤,同時還需要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出面協調;

2、若是樓盤開發快要完工爛尾的,階段性爛尾,能夠交房的概率還是很大。

這類樓盤相對會比較能夠在交房之日後的1-5年內會得到解決,但同時也要看開發商的債務情況,以及糾紛情況,情況較為簡單的,交房是有望的,情況較為複雜的交房之路慢慢其修遠兮。


3、如果購房者已經支付購房款的,也只有兩個選項:

(1)交房,等!

房企已經破產了,只有在重組、併購、被收購之後,才會有資金進來繼續完成樓盤的建設;

(2)退款,等!

房企已經破產了,賬面上的資金已經是負數,資不抵債,無法償還債務,更沒有錢去給購房者退款。

4、維權。

同上第3條所述,等!(即使:喊口號、拉橫幅、堵門、司法訴訟等等維權方式,最終的回覆都是“等”)

等開發商資產清算、等新的投資商接手,等政府主管部門找到合適的解決辦法。


總結:最重要的是你交了購房款,購房合同備案了沒有,這關係到債權的問題,購房者的權益是否被認可,是否被作為首要償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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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商宣佈破產,想要拿到未交付的房子,這個事情有點懸。你的結果很可能是,辛辛苦苦湊齊了首付款,開發商卻破產了,樓盤項目只能爛尾,最後,購房者花費了大量金錢,卻沒能得到房子。這也是期房就可以銷售的一個重大弊端。

首先,開發商破產已成事實,作為購房者,我們就只能儘量減少我們的損失。

購房者可以聯合起來,到法院提交開發商破產優先賠償的訴求。


其次,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用其他的資產作為抵償。

既然開發商破產,肯定是沒有錢了。但是,開發商或許有其他的一些資產。

購房者可以用這些資產抵扣一部分房款,減少自己的損失。

開發商申請破產後,法院就會把開發商的資產進行保護並進行拍賣。所以,購房者如果能夠接受資產抵房款的話,就要早點採取行動。晚了,也就沒有意義了。



最後,為了避免這種購買期房,然後開發商破產,導致樓盤爛尾的風險增加,我建議買房前要多考慮以下幾點。

1,開發商實力。

近年來,一些地方性的大房企也有不少宣佈破產的。所以,現在考察開發商實力,要看它在全國的發展情況,同時,查一下是否有一些大型企業的背景。

開發商實力較小,爛尾的風險會較高。如果只是本土的開發商,就要多瞭解一下他前期開發的項目情況。

2,開發商近期有無風險較大的其他投資。

有些開發商破產並不是因為房地產開發破產,而是因為他把大量的資金投資到了一些高風險的其他行業。

隔行與隔山,過於盲目的投資,又缺乏管理和經營經驗。房企破產發生的概率就會非常高。

3,開發商近期是否有大量收取預售房款,卻拖延籤購房合同的行為。

這種跡象很有可能是因為開發商資金已經出現了問題。

大概率出現爛尾的情況,都是這種開發商前期收購房款,但是籤購房合同的時間一推再推,最後連購房合同都沒簽就爛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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