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僅憑市場行動不足以有效應對挑戰?


為什麼僅憑市場行動不足以有效應對挑戰?


如果我們重視先進產業競爭力的重要性,並承認美國正面臨重大挑戰,那麼下一個問題是,如果有問題的話,聯邦政府應該做些什麼?大多數傳統經濟學家認為,只有市場才能做出回應,而政府的任何行動,尤其是針對關鍵行業或關鍵那種技術的行動,註定會失敗。對許多人來說,唯一的選擇是保持在中國的命令與控制模式與市場模式之間。這是第一反應下的意識形態選擇,既沒有基於邏輯也不基於研究。

基於創新的行業受制於大規模的市場失靈,包括外部效應,網絡失靈,系統依賴性和技術平臺的公共物品性質。例如,即使擁有強大的知識產權保護,投資於研究的公司平均也只能從該研究中獲得不到一半的回報。其他好處則屬於消費者和競爭對手。這意味著,如果沒有研發稅收抵免或競爭前的研發補助撥款等政策,企業在研究方面的投資不足,難以達到整體經濟回報最大化的水平。

此外,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在創新投資上的差異意味著,政府處於“選拔優勝者”的有利地位。就兩種方式而言:一種為企業提供20%的回報率(ROR),而不會對社會產生溢出效應,即社會回報率為20%;另一種是為企業提供10%的回報和產生30%的社會影響的溢出效應。市場力量將把資本投向前者,而企業將不受後者的控制,從而降低整體增長。

第二個市場失靈延伸到時間維度。公司可能會發現,通過將生產轉移到海外或削減研發費用,即使兩者都不符合公司長期利益,但可以實現短期利潤最大化。正如美國商業組織“商業圓桌會議”所報道的那樣,“投資者,資產管理公司和公司管理人員對短期結果的痴迷,共同導致了破壞長期價值,降低市場效率,降低投資回報並阻礙加強公司治理等意想不到的後果。”

第三,在不完善的市場中,大多數創新產業都受制於規模報酬遞增。在這些行業中,如果一家公司在價格或性能上獲得哪怕一點點的優勢,它就能戰勝競爭對手。如果增加的市場份額使該公司比其競爭對手更有效地提高創新或效率,則該優勢可以發展為巨大的優勢。顧名思義,由於邊際成本下降而創新上升,企業獲得了規模收益的增加。正如邁克爾·林德所說:“公司的真實情況也適用於公司所在的國家。從理論上講,一個國家或貿易集團可以壟斷某個特定行業的所有生產。中國可以製造世界上所有的電信設備,歐洲可以製造所有商用飛機。韓國和臺灣可以生產所有的半導體。一旦成功,這樣的成功是很難被挑戰的,特別是如果競爭對手的起點較低,並且不願制定產業戰略的情況下。當越來越多的國家,尤其是中國忙於“創新重商主義”政策和實踐,讓市場來承擔美國專門從事低附加值、以商品為基礎的生產的真正風險。這就是為什麼,正如喬•斯塔威爾在《亞洲如何崛起》一書中所描述的那樣,臺灣和韓國等“亞洲四小龍”提升產業價值鏈的唯一途徑,就是接受國家產業戰略。鑑於美國在某些領域已經喪失了核心生產能力,它現在更像是一個新興市場,因此,如果美國想要至少重新獲得一些必要的生產能力,也需要一個全國性的產業戰略。

第四個失敗之處是,外國可能會導致美國企業採取損害美國經濟利益的行動。當外國人,就像中國常做的那樣補貼先進生產或要求強制性技術轉讓或強制性生產本地化時,它可以而且確實會導致美國企業做出有利於外國,甚至是一些競爭對手的決策,而代價往往是損害美國的利益。由於美國政府對在全球市場上競爭的本國企業缺乏支持,企業更加容易做出這些決策。

最後,國家安全是政府角色的另一個長期被認可的理由,國家在許多領域的競爭力現在與國防能力越來越緊密地聯繫在一起。

制定國家產業戰略還有另一個原因,那就是國家利益不僅僅是為了企業或整個經濟的經濟回報最大化。企業和運作良好的市場的利益與民族國家的利益確實至少在三個關鍵領域有所不同。首先是先進技術產品的競爭力。面臨相當大的風險和可能較低的回報率的公司,至少在此期間,可能不會選擇在先進技術領域“競爭”,而是簡單地把生產交給其他國家的公司。這樣可以專注於其他活動,比如提供商業服務或知識產權許可。雖然這種行為對公司而言是合理的,尤其是那些被要求最大化短期價值的企業,但它可能會損害國家利益。

在“市場力量”的邏輯驅動下,企業自主行動將實現這三個國家目標的內在原因是不存在的,尤其是在外國產業政策健全且往往不公平的情況下。

其次,先進技術產品的廣泛地域分佈對於確保更多美國人獲得廣泛的經濟機會至關重要。大多數先進的技術活動自然地聚集在已經成功的地方,例如硅谷的信息技術(IT)或波士頓的生物製藥。當成功的技術公司決定在哪裡進行生產時,他們通常會選擇現有的生產中心,從而加劇了空間上的差異,導致一些地區過度擁擠,並減少了許多其他地區的經濟機會。這就是為什麼一些政策制定者正在努力將更多的先進技術工作崗位帶到更多地方,例如英國首相鮑里斯·約翰遜的“一國保守主義”願景。

最後,許多公司,特別是那些有低工資的移民勞動力,很低的保底工資以及資本投資股票市場約束的公司,選擇在低工資而不是高生產率的基礎上競爭。既然一家公司可以僱傭低薪工人,為什麼還要冒險投資昂貴的設備和培訓工人呢?然而,無論是高水平的創新和高技能,還是低水平的創新和低技能,經濟都可以處於完美的新古典主義均衡狀態。公司按照前一種方式組織安排工作顯然符合社會的利益。

在“市場力量”的邏輯驅動下,企業自主行動將實現這三個國家目標的內在原因是不存在的,尤其是在外國產業政策健全且往往不公平的情況下。因此,當市場失靈程度較低,企業行動與國家優先事項高度一致時,或許更有理由只依賴一般性經濟政策(例如,強有力的宏觀調控,良好的K-12教育,知識產權等)。但就先進產業而言,市場失靈並不低,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配合度不一定很高。這表明,在缺乏國家產業戰略的情況下,企業的利益,至少是全球貿易市場上的企業的利益,往往不會與美國的利益完全一致。實際上,市場力量和私人投資決策通常只能偶然地有效應對這三個挑戰。

因此,人們普遍認為,美國的自由市場,產權和創業精神足以保證美國的成功-也是創新成功的唯一有效秘訣,這個想法很幼稚也不符合歷史。這些從來都不是美國競爭力的要素,政府對研發、稅收激勵、國防技術和其他政策的大力資助發揮了關鍵作用。但是其他國家,尤其是亞洲四小龍和中國已經明確表示,美國的做法並不是創造繁榮的唯一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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