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一男子违法电鱼被罚8000元

近日,中国渔政松溪县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有人在松溪河张屯电站大坝下进行非法电鱼。县渔政大队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将正在实施电鱼的黄某当场查获。执法人员现场缴获电鱼机1套,渔获物共计10.2公斤。黄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被处罚款8000元。

经查,黄某对使用电瓶“电打鱼”的行为供认不讳,“我就是想弄几条河鱼吃,解解嘴馋。”原来,黄某在明知电鱼是违法行为且具有巨大危害的情况下,因拗不过嘴馋,最终不惜冒着违法的风险下河电鱼。

“这次电鱼案的查处,是松溪县开展打击电、毒、炸鱼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查获的案件之一,今年我们还将联合有关单位,通过采取路上巡查、水上抓、岸边蹲点守候的方式,持续强化非法捕鱼专项整治。”县渔政大队执法人员表示。

日前,县农业农村局还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渔业法》法治宣传行动,向村民发放《福建省实施办法(摘录)》和《刑法(摘录)》,告知广大村民严禁炸鱼、毒鱼、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并通过宣传栏、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使渔业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提高广大村民遵法守法意识,为渔业资源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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