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出獄,30多家網紅公司蹲守欲簽約?

周某出獄,30多家網紅公司蹲守欲簽約?

最近聽說了很多關於網紅公司想要簽約周某的消息,我覺得這讓我的九年義務教育收到了極大的侮辱。現在是不是什麼人都可以開公司了?已經到了為了所謂的流量不擇手段的地步。


周某,綽號“阿三”,廣西南寧人,小學文化,無業。在媒體刊播的視頻中,周某稱喜歡賭錢,有時候輸到一分錢都不剩。沒有錢之後就偷竊電瓶車,拿著贓款出入KTV,玩遊戲機。

周某出獄,30多家網紅公司蹲守欲簽約?

2012年六月,因偷竊電動車電瓶被警方抓獲的周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用不思悔改的語氣,進行了如此表述。


記者問道:“為什麼要做小偷?”


周某:“沒有錢了,肯定要做啊,不做沒有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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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問道:“那你不會去打工嗎?”


周某:“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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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問道:“那你就得在家好,還是在看守所好”


周某:“進看守所感覺就像回家一樣。大年三十晚上我都不回去,就平時家裡出點事,我就回去看看這樣子。在看守所裡面的感覺,比家裡面感覺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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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問道:“為什麼?”


周某:“在家裡面一個人就很無聊,都沒有朋友,女朋友玩,進了裡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在裡面。”

周某出獄,30多家網紅公司蹲守欲簽約?

周某第一次獲刑是在2007年6月4日,周某因犯盜竊罪被南寧市興寧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2007年12月24日刑滿釋放;2012年10月10日。

周某第二次因犯盜竊罪被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3年12月5日刑滿釋放;2015年1月23日。

周某第三次因犯盜竊罪被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2015年6月16日刑滿釋放。

2016年9月10日,是周某第四次被捕入獄。南寧興寧區法院以周某搶劫罪、盜竊罪,兩罪並罰,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在周某刑期臨結束的時候,很多人打電話問起周某的近況,甚至有很多網紅包裝公司,到了周某家裡與其家人商量簽約,價格高達上百萬。

周某出獄,30多家網紅公司蹲守欲簽約?

我很難想通,包裝這樣的一個人,有什麼樣的好處。可能有些公司為了流量,把周某包裝成網紅,帶來一些經濟效益,可是這樣的做法,真的可以嗎?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會給人怎樣的引導?特別是青春期思慮不全的孩子們,他們還沒有辦法去明辨是非,思想會被引導成什麼樣子。

還有必要好好學習嗎?還有必要好好工作嗎?違法犯罪未嘗不可,被採訪的時候說點能引起人的議論,譁眾取寵的言辭,豈不是達到了人生的巔峰。

如果有公司200萬與周某簽約,甚至會有很多人覺得,為了這200萬,四年牢獄之災也未嘗不可。即使是努力工作四年,也不一定能掙得到200萬。這對很多普通人來說,是一個很難企及的數字。

周某出獄,30多家網紅公司蹲守欲簽約?

或者他們可以說,會把周某包裝成一個正面人物。可是,這已經是周某第四次入獄了,而且看他回答的言辭,能有多大的被教化的可能性?

難道真的已經到了唯利是圖的時代了嗎?為了流量和經濟效益,不顧一切。

可能周某沒有殺人放火,算不上是罪惡滔天,但已經是屢教不改。可是如果要包裝他,讓那些認認真真學習,勤勤懇懇工作的人作何想法。

每天晚睡早起,努力工作,每天上班十幾個小時,都拿不到年薪百萬?

而這樣一個油嘴滑舌,貪吃懶做的人,卻能夠擁有普通人奮鬥不來的財富?


文/莫影羽

天月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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