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了很多关于网红公司想要签约周某的消息,我觉得这让我的九年义务教育收到了极大的侮辱。现在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开公司了?已经到了为了所谓的流量不择手段的地步。
周某,绰号“阿三”,广西南宁人,小学文化,无业。在媒体刊播的视频中,周某称喜欢赌钱,有时候输到一分钱都不剩。没有钱之后就偷窃电瓶车,拿着赃款出入KTV,玩游戏机。
2012年六月,因偷窃电动车电瓶被警方抓获的周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用不思悔改的语气,进行了如此表述。
记者问道:“为什么要做小偷?”
周某:“没有钱了,肯定要做啊,不做没有钱用。”
记者问道:“那你不会去打工吗?”
周某:“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做生意又不会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能维持生活。”
记者问道:“那你就得在家好,还是在看守所好”
周某:“进看守所感觉就像回家一样。大年三十晚上我都不回去,就平时家里出点事,我就回去看看这样子。在看守所里面的感觉,比家里面感觉好多了。”
记者问道:“为什么?”
周某:“在家里面一个人就很无聊,都没有朋友,女朋友玩,进了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在里面。”
周某第一次获刑是在2007年6月4日,周某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07年12月24日刑满释放;2012年10月10日。
周某第二次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12月5日刑满释放;2015年1月23日。
周某第三次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5年6月16日刑满释放。
2016年9月10日,是周某第四次被捕入狱。南宁兴宁区法院以周某抢劫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在周某刑期临结束的时候,很多人打电话问起周某的近况,甚至有很多网红包装公司,到了周某家里与其家人商量签约,价格高达上百万。
我很难想通,包装这样的一个人,有什么样的好处。可能有些公司为了流量,把周某包装成网红,带来一些经济效益,可是这样的做法,真的可以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会给人怎样的引导?特别是青春期思虑不全的孩子们,他们还没有办法去明辨是非,思想会被引导成什么样子。
还有必要好好学习吗?还有必要好好工作吗?违法犯罪未尝不可,被采访的时候说点能引起人的议论,哗众取宠的言辞,岂不是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如果有公司200万与周某签约,甚至会有很多人觉得,为了这200万,四年牢狱之灾也未尝不可。即使是努力工作四年,也不一定能挣得到200万。这对很多普通人来说,是一个很难企及的数字。
或者他们可以说,会把周某包装成一个正面人物。可是,这已经是周某第四次入狱了,而且看他回答的言辞,能有多大的被教化的可能性?
难道真的已经到了唯利是图的时代了吗?为了流量和经济效益,不顾一切。
可能周某没有杀人放火,算不上是罪恶滔天,但已经是屡教不改。可是如果要包装他,让那些认认真真学习,勤勤恳恳工作的人作何想法。
每天晚睡早起,努力工作,每天上班十几个小时,都拿不到年薪百万?
而这样一个油嘴滑舌,贪吃懒做的人,却能够拥有普通人奋斗不来的财富?
文/莫影羽
天月阁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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