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后,对方要求先开票、后付款,我方开票后对方不付款,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吗?该怎么办?

Yuraku


见费出单,简单道理。

比如你开个几百万发票,对方不给你钱。损失谁来付?

未进账开发票,程序不对。你去工商估计你先被罚。。。

起码都应该收定金,或是合同强制说清楚。涉及到钱的事,怎么这么草率。


月亮林地的鹌鹑


简单明了告诉你,他不付款即使他拿到发票,你可以让财务去作废该发票,我们之前就遇到过这种事情,财务直接去税务部门去处理掉,我觉得这也是最简单的做法。

你去税务部门举报没什么用,你这个是签了合同基本属于经济纠纷(我不是律师,只是一个创业者,个人理解),合同应该是规定了各项条款,比如多久付款,没有付款违约赔偿怎么处理等。

最重要的是你开了发票,也为对方提供了服务,这个就是一个损失,就看你这个损失大不大,如果要追回这个钱,实在没有其他办法就只能根据合同给约定到法院起诉。


罗玉东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先开发票后付款,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那开发票了就很容易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已经收到了钱。以后您再向对方要求付款的话,如果对方耍赖说他已经付款,您又没有证据证明他让您先开票他后付款的话,您们就会很被动。最高人民法院之前有很多这方面的案例。

因此,如果对方让您先开发票后付款,一定要保留好这方面的证据。

对于已经开出去的发票,但是没有收到款,可以要求对方退票,然后开红票作废。如果对方不退还你发票,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要货款。

其实在做交易的时候,究竟是先开发票,还是先付款,都无所谓。但是建议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在合同里就约定清楚具体是先开发票,还是先付款,以免后面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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