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縣: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林西縣: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李龍,林西縣大井鎮大川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2018年7月,大川村“七一”主題黨日活動期間,以表彰先進黨員名義給73名在村黨員每人發放了一張價值200元的糧油物品領取券,費用從該村黨員活動經費中列支,對於該項決定李龍負主要領導責任。經查,李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 9月26日,林西縣紀委給予李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違規發放的資金予以收繳。

李龍身為中共黨員,用縣委組織部撥付的黨員經費為參加慶“七一”活動的黨員發放購物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全縣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改進作風,作為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踐行“兩個維護”的重要檢驗,抓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縣紀委監委將結合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加強明察暗訪,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回潮。對無視紀律規定、不知恥、不知止、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並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來 源:黨風政風監督室

責任編輯:陳嘯東 陸英茹

林西縣: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