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在为零工负担部分工伤医药费后,又被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生活中,零工现象非常普遍。一般是用工单位有活时,零工就到用工单位干活。事后,用工单位即时结算工钱,零工领到工钱后就离开,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没有太多的人事纠葛。但是,当零工出现工伤事故时,用工单位除了医药费的负担外,还可能面临一些其他隐患。这不,北京祥瑞商贸公司就因此摊上事了。

用工单位在为零工负担部分工伤医药费后,又被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高明和北京祥瑞商贸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时,公司的负责人马腾傻眼了。高明在自己单位卸面时发生工伤是事实,可高明只是承揽装卸的熟人赵进招揽来的零工,而非自己单位直接雇佣的员工啊!于是,一纸诉状,北京祥瑞商贸公司就与高明之间的劳动争议,告上法庭。

法院依照简易程序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发现,北京祥瑞商贸公司和高明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北京祥瑞商贸公司称,自己经销的一个品类是面粉,不定时需要装卸工,于是就将这个活计包给了熟人赵进,口头约定装卸一吨面粉12元,一车面粉有30吨到40吨,装卸完后就和赵进结清工钱。赵进拿到钱后,马上与自己找来干活的人平分。虽然赵进每次找来的人及人数不尽相同,但一直没有出现什么纰漏,直到2019年5月赵进带包括高明在内的三人来干活时,第一次干装卸的高明不懂如何用力受伤了。赵进马上让带来的另一个零工林刚送高明到医院救治,经检查,高明两处骨折,需要住院治疗。住院费需要10000元,赵进和马腾各自负担了5000元。作为小本经营的公司,一笔意外的医药费支出本就是飞来横祸,没有想到,高明随后诉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确认与北京祥瑞商贸公司具有劳动关系,希望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高明坚称,自己和赵进是北京祥瑞商贸公司招聘来的员工,马腾与他们谈定的月工资是3000元。自己正是在为公司干卸面的活时受伤的,姓林的同事可以作证。在工伤住院期间,公司委托工友赵进交了10000元医药费。

法院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找来第三人赵进加以核实。赵进称自己本身有工作单位,只是为了增加收入,承揽了北京祥瑞商贸公司装卸面粉的活,高明是他带来的,其后发生的事情与北京祥瑞商贸公司所述相同。

法院在认定原被告双方所述事实,并询问第三人后,调查了高明和赵进的社保缴纳单位。经查高明和赵进的社保,各自由不同单位缴纳,都不在北京祥瑞商贸公司名下。由此佐证出北京祥瑞商贸公司主张的事实和赵进陈述的内容相互印证。而高明又无法用证据证明其是北京祥瑞商贸公司直接招聘的装卸工,受公司的劳动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据此,法院支持了北京祥瑞商贸公司与高明与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

用工单位在为零工负担部分工伤医药费后,又被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在使用零工时,也可能面临工伤救治、确认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等纠纷。而在争议解决中,社保缴纳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此外,社保缴纳在劳动关系解除后的经济赔偿与补偿上也往往是争议的焦点。因此,无论是用工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依法合规地缴纳社会保险,避免不必要的隐患。

申明:

1. 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所涉人名和公司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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