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車道不是“等人”場所 ,“我不知道”不是違法理由

應急車道不是“等人”場所 ,“我不知道”不是違法理由

2019年09月01日15時32分許,高速五支隊一大隊民警在前往寧武收費站開展執勤執法行動的過程中,行駛至寧武收費站出口匝道處時,發現一輛白色小型汽車開啟雙閃停駛於應急車道內。由於停車地點地處長下坡路段,且通行該處的重型半掛貨車較多,因此民警立即上前詢問情況。

應急車道不是“等人”場所 ,“我不知道”不是違法理由

當民警走近該違停車輛,車內駕駛人竟渾然不知,直至民警敲打車窗,該車駕駛人才搖下車窗,經民警詢問得知,該駕駛人在此停車是因為等待後方車輛的朋友。得知情況後,民警當即告知其違法行為,並要求該駕駛人立即駛離,前往寧武收費站進行處理。

應急車道不是“等人”場所 ,“我不知道”不是違法理由

在民警對其開具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時,該駕駛人一直聲稱自己不知道在非緊急情況下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不能停車的規定,並企圖“私了”,逃避處罰,民警當即拒絕該駕駛人的不合理要求,並向其詳細解釋高速公路應急車道的用途及相關法律法規,並現場開具處罰決定書。

高速交警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非緊急情況時不得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高速公路應急通道僅供應急車輛使用,包括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在執行緊急任務時,還有車輛發生突發故障無法正常行駛及車內乘客突發疾病等緊急情況,可以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其它車輛在非緊急狀況下禁止在應急車道上停車或行駛。

應急車道不是“等人”場所 ,“我不知道”不是違法理由

(高速五支隊一大隊 韓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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