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有銀行轉賬憑證,沒有借條,借款人不認,怎麼辦?

劉豔存,河南良承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反逃廢債及債法專業律師。

僅有銀行轉賬憑證,沒有借條,借款人不認,怎麼辦?

裁判概述

原告即使沒有借據,也可以依據銀行轉賬憑證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告償還借款。

如果被告認為該筆轉賬並非借款(比如被告認為是原告向其支付的貨款、投資款或者其他與借款無關的款項),但是被告卻沒有證據證明,僅是口頭說說,是無法推翻原告的主張的。

相反,如果被告有證據證明並非借款,那麼原告就需要提供其他證據證明該筆轉賬系借款,不然,原告的主張將難以實現。

案情摘要

當事人:

出借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再審被申請人):天騰公司

借款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再審申請人):溫岸峰

案情摘要:

1、天騰公司將溫岸峰訴至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稱:

天騰公司分別於2007年5月25日、2007年6月29日及2007年7月2日共向溫岸峰出借217萬元人民幣。2008年,溫岸峰僅向天騰公司償還64萬元,剩餘153萬元至今未予償還。

2、審理中,溫岸峰認可天騰公司向其支付217萬元,天騰公司亦認可溫岸峰向其支付了64萬元。

但溫岸峰認為雙方之間沒有借款合同、借據,並非借款關係,均是貨款往來;天騰公司認為是借款關係。

3、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溫岸峰向天騰公司償還借款本金153萬元。

4、溫岸峰不服上訴至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後溫岸峰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申請再審,最高院駁回其再審申請。


僅有銀行轉賬憑證,沒有借條,借款人不認,怎麼辦?

爭議焦點:

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為:

天騰公司與溫岸峰之間是否存在民間借貸法律關係?

溫岸峰,天騰公司沒有提供借據、借款合同等債權憑證,而且天騰公司在其中17萬元的銀行轉賬憑證上註明是貨款、股票交易款,所以,原判決認定本案借款法律關係成立,證據不足。

如果正如溫岸峰所稱,那麼天騰公司就不能要求溫岸峰償還借款。

最高人民法院觀點:

天騰公司為證明借款事實存在提供了轉款憑證,溫岸峰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該款項不是借款,原判決據此認定雙方存在借款事實並無不當。

溫岸峰在再審審查階段提供的轉賬憑證只能證明天騰公司轉賬的17萬元在轉賬憑證上標明為貨款,未能就其主張的17萬元為貨款進行舉證。

溫岸峰主張案涉款項是按照天騰公司的意思用於境外股票交易,但其提供的股票交易記錄不能證明該交易是由天騰公司授意操作。

因此,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天騰公司向溫岸峰支付的217萬元系貨款,也不足以證明是天騰公司授意溫岸峰代為進行股票交易的款項。最高院認為,雙方仍系借款合同關係。

案例索引:

(2019)贛民終67號

僅有銀行轉賬憑證,沒有借條,借款人不認,怎麼辦?

(2019)最高法民申1459號

僅有銀行轉賬憑證,沒有借條,借款人不認,怎麼辦?

法條依據:

第十七條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實務分析:僅有轉帳憑證,法院會支持我的訴訟請求嗎?

原告可以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如果被告認為該筆轉帳並非借款,而是原告向被告支付的其他款項,被告應當提供證據證明該筆轉帳不是借款。

如果被告僅僅是口頭說說,而沒有任何實質性證據,那麼人民法院仍會認定為借款。

舉個例子,原告張三起訴被告李四,要求李四歸還1萬元的借款,張三僅向法院提供了微信轉帳憑證,但沒有借據,張三說雙方之間是借款合同關係。被告李四稱,張三與李四之間系買賣合同關係,張三之所以向李四轉帳1萬元,是因為張三曾經向李四購買了價值1萬元的鋼材。

當然李四不能僅僅是口頭說說,必須提出來實質性的證據,比如雙方之間簽訂的買賣合同、供貨清單、收貸清單或者其他能夠證明雙方之間存在鋼材買賣合同關係的證據。

如果是口頭說說,則李四的意見難以被採納。

如果李四有證據證明1萬元轉賬系貨款,那麼張三就要提出其他證據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款合同,不然,其訴訟請求將難以得到支持。

僅有銀行轉賬憑證,沒有借條,借款人不認,怎麼辦?

劉律師提醒,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金錢時,除了要保留好轉賬憑證外,還要要求借款人簽署借據。省去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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